房屋拆迁补偿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50:42 489 人看过

房屋拆迁补偿应注意哪些问题?1。补偿标准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数据为准。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赔偿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人。补偿对象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信息为准。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者拆除通知公告后改建、扩建、装修的设施,以及原约定不予补偿的其他部分,不予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对于这里的市场价格,市政府部门将根据年度住房市场价格法制定相应的住房市场价格表,供当地居民参考。3。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的具体数额一般由各市确定,具体数额和计算方法详见各市出台的标准。本文所列的补偿标准是在对复员人员自行安置和转业方式计算的基础上确定的。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无需缴纳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为非住宅经营性住房补偿费用。因为是个案,赔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来说,收款的当事人是通过协商确定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贴和奖励补贴包括困难补贴和分享补贴。困难补助是对贫困人口的补助,按当地政府下达的标准确定;分摊补助是对全部搬迁群众分摊住房的附加补助,也将下达分摊补助标准。

5。房屋装修补偿费和家用电器搬迁补偿费也由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搬迁也按上述办法执行。但为统一方便,各县市将按市场价格发布具体补偿标准,具体金额以征收拆迁时发布的补偿标准为准。安置点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的性质确定。移民安置分为一次性安置和过渡性安置。异地安置的,一次性安置到位;异地安置的,可以先过渡安置。高层建筑的过渡安置期一般为3年,多层建筑的过渡安置期不得超过1年半。被拆迁房屋使用者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居住安置户(一)持有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租赁权证;(二)具有正式户籍的常住居民;(三)在市区无住房或者有住房但无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足20平方米。

被拆迁居民房屋使用人因服兵役、入学、劳动教养、入狱等原因迁出拆迁范围的,可以纳入安置范围。被拆迁房屋使用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非居住性安置户(一)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二)以自有房屋生产经营为基础的个体工商户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

非住宅房屋的拆迁按原房屋建筑面积安排,原房屋建筑面积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房屋产权交易、货币补偿与产权交易相结合。

货币补偿是由专业评估机构通过不同的法律依据,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评估的一种多元补偿。介绍了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是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估价原则、估价程序,在估价时点对房地产进行客观、合理的估价,并对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房地产价格或价值进行测算和确定。

商品房成交均价:指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测算并公布的同面积、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成交均价。

重置价格:是指估价机构根据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重建与估价对象具有相同功能效用的新建筑物所确定的正常价格。

以上三种价格是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但用途不同,适用情况不同。产权置换又称产权置换。根据评价方法的不同,有两种替代方法。价值本位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置换,置换后的新房价值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不结算安置区内差价的异地产权交换。

7。产权置换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的项目不涉及住宅或因该地块的容积率原因,无法搬迁,因此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然后通过增减物业对,努力实现产权置换的等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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