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量刑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9:50:36 254 人看过

一、不当得利的量刑条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不存在量刑条件,不当得利是属于民事纠纷,并不是刑事犯罪,所以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如下:

1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之一。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除精神利益外。

2他方利益受损;他方利益受到损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得财产总额减少。如果仅仅一方获得利益,而未造成他人的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受到损失是由获得利益的人造成的后果。

4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法律根据。

二、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不当得利可以主张利息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2023-03-27
    455人看过
  • 得利不当的定义是什么?
    1、概念: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侵权一样,是一种法定的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具体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2、构成要件:(1)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3、不当得利的排出情形:(1)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出情形:给付系基于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明知无债务而为清偿。基于不法原因而给付。(2)其他情形排出:强迫利益。反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
    2023-07-20
    166人看过
  • 哪些条件构成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之一。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除精神利益外。一方获得利益包括利益的积极增加和利益的消极增加。利益的积极增加:例如当事人财产,权利的增强,财产,权利的消灭等情形。利益的消极增加,即当事人的利益本应该减少而并没有减少所获得利益的情形,例如费用等。如果不具备获得不当利益的构成要件,如一方当事仅使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但自已没有从中获得利益,则会产生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是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二)他方利益受损他方利益受到损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得财产总额减少。如果仅仅一方获得利益,而未造成他人的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例如,拾得乙抛弃的沙发,所谓损失不只是减少他人既存之财产,他人可获得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例如:甲租房给乙,乙没有授权而转租给其他人,造成房
    2023-06-08
    377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主体资格条件
    一、不当得利主体资格条件1、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2、因此,不当得利的主体是不当得利占有人和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原告主体为受损方。二、成立不当得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受利益同时使他方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不当得利才能成立:1、一方受利益。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2、他方受损失。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
    2023-05-03
    247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条件是什么以及例外情形是什么?
    一、不当得利返还条件是什么?不当得利返还的条件: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2.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消极减少与财产积极减少);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请求不当得利返还时,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二、不当得利返还的例外情形是什么不当得利返还的例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三、不当得利没有返还能力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
    2023-06-26
    435人看过
  • 赠与属于不当得利条件
    赠与合同无效的,不会构成不当得利,因合同无效取得财产的,取得人要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要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一、不当得利具体特征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
    2023-03-16
    204人看过
  • 不当得利必须返还吗,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必须返还吗不当得利必须要返还,同时不当得利返还的范围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三、不当得利无需返还是怎样的不当得利返还请
    2023-05-03
    185人看过
  • 不当得利纠纷构成的前提条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即所谓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必须一方获得利益,这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的必要条件;二是必须他方受到损失,这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是不当得利成立的另一必要条件。三是必须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受益必须没有合法依据。因不当得利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就是不当得利纠纷。
    2023-06-08
    238人看过
  •  欠条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是否将欠条视为不当得利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如果超过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息的部分,就可以认定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有损失、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是否将欠条视为不当得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超过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息的部分,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2、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积极减少与财产消极减少;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指缺少获得利益的法律原因或权利。 不 当 得 利 的 构 成 要 件 是 什 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 须有非法根据:不当得利的行为必须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否则不构成不当得利。2. 须使他人受损:不当
    2023-09-01
    360人看过
  • 不当得利是法律条文吗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法律依据为: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认定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基本类型是什么(一)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无法律上的根据而成为不当得利。(二)非给付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
    2023-07-23
    259人看过
  • 不当得利判决中的自由裁量权是什么意思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自由裁量权是指在疑难案件中,当法律空白、冲突时,法官依据案情和公平正义的要求,独立判断、权衡并作出合理决定的权力。一、如何认定不当得利对象认定不当得利的对象需要清楚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1、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得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受损失是取得利益所致,两者之间有因果关
    2023-04-01
    138人看过
  • 不当得利案件中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自由裁量权是指在疑难案件中,当法律空白、冲突时,法官依据案情和公平正义的要求,独立判断、权衡并作出合理决定的权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是啥?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合法、合理行政,遏制违法裁量、随意裁量等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主要内容是指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上,对梳理后经公告的可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细化。对每一个行政处罚项目,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结合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将违法行为划分为特别轻微、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档次。对每个档次的违法行为以列举方式明确规定违法行为具体表现情形并在法定
    2023-08-05
    431人看过
  • 不当所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是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不当得利只有在数额较大(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拒不归还时会构成侵占罪,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二、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是指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是指
    2023-03-27
    385人看过
  • 不当得利哪一条
    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哪一条我国《民法典》对不当得利进行了详细规定,规定如下:(一)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三)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四)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一)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二)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
    2023-04-27
    27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的概念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成立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7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对不当得利返还范围的解释,并未区别受益人为善意或恶意,而是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和管理费后,应当予以
    • 返还不当得利有哪些不当得利返还条件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2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原物返还或作价返还。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时,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应一并返还。
    • 2022年不当得利量刑怎么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7
      不当得利不会量刑,不当得利是民事纠纷范围的问题,不涉及刑事责任,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所得利益。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11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受到损失。仅仅有一方受到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 不当得利民总,什么是不当得利民总,为什么不当得利民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5
      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能够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获到的利益。不当得利,指无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到损失而得到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获到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到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获到,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做法;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