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以申请环境行政复议法律依据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11:45:40 292 人看过

一、公民可以申请环境行政复议法律依据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和相关环境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环境行政复议:

1.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强制减少或停止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行政措施不服的;

3.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而被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4.申请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而被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5.认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的;

6.认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7.认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要求其完成一定的环境保护行为(如责令其重新安装或使用防污设施、责令其限期治理等);

8.认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要求其支付消除污染费用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环境行政行为。

二、环境行政复议机关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做出审查?

根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环境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且提交材料齐全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二)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制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三)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告知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当面向环境行政复议机构口头提出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告知,并制作笔录当场交由申请人确认。

错列被申请人的,环境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

综合面所说的,申请行政复议一定要有合法的理由与合法的依据才能依法申请,同时在申请时也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行政复议机关才会受理自己的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就一定要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审查,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n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n(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n(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n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依据有哪些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将成为鼓励公民参与环境管理,加强对破坏环境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减少因环境纠纷导致社会问题的重要手段。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建立,主要理论依据体现在以下两点:1.环境法中的环境权理论认为,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拥有享有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具体而言,就是有在良好,健康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有在环境保护方面监督、检举、控告和诉讼的权利等。因此,公民的环境权利遭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时候,不管是否为直接利害关系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要求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环境权理论的兴起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环境资源就其自然属性和作为人类生活所必需的要素来说,乃全体公民的共享资源和公共财产,任何人不能对其任意
    2023-06-11
    186人看过
  • 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有哪些内容
    一、行政复议证据规则(一)从证据的来源认识复议证据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的材料主要来源于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收集认定的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由法院审查该证据的真实性,从而最终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就是说,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双重性或中间性的特点。而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用来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也是在行政程序中已经被使用过的证据。可以确定,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具有同一性。不论是在诉讼程序中,还是在复议过程中,无非是把已经使用过的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来判断这个证据能否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从证据的固有属性认识复议证据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证据。两者都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事务,在很大程度上是技术执法。技术性的行政事务只能用技术性的事实材料来证明。同时行政事务不仅具有
    2023-04-11
    268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一、环境行政复议办法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一)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二)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暂扣、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三)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等有关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四)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注销决定不服的;(五)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征收排污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六)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二、环境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环境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三)作
    2023-04-13
    225人看过
  • 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有哪些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
    2023-02-22
    426人看过
  • 环境违法拘留可以行政复议吗?
    一、环境违法拘留可以行政复议吗?环境违法拘留行政复议请求不可以提出,可以提出环境行政复议请求的情形具体如下:《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二)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暂扣、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三)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等有关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四)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注销决定不服的;(五)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征收排污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六)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二、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决定不
    2023-04-14
    216人看过
  • 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基本内容有哪些环境行政诉讼是指有关环境受害人认为环境行政管理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非法损害了自己合法的环境权益,而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环境行政诉讼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首先,环境行政诉讼范围广泛。由于环境保护的范围和对象的广泛,导致了因环境管理行为是否违法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范围非常的广泛。其次,环境行政诉讼涉及多重利益,既影响私人利益,又牵涉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这使得潜在当事人众多。再次,环境行政诉讼的标的往往具有一定的风险不确定性。由于环境损害一旦造成就难以恢复或治理,因而需要在诉讼中采取预防性手段。最后,由于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具有缓发性和潜在性,再加上科学技术和人类认识水平的限制,当事人和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往往是一种可能的利害关系,而非必然的利害关系。环境行政诉讼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环境行政诉讼规范必然涵盖以下这些内容:1.原告资格的扩张。与一般的行
    2023-05-22
    46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哪些问题,行政复议向哪里申请?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哪些问题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的问题包括:1.申请人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以自己名义提出申请。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3.属于申请行政复议范围。凡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人事处理决定和民事调解行为外,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属于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对县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5.人民法院未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已立案的,市人民政府不再受理。6.有具体的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7.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应留下通讯地址、方式,以便行政复议机关核
    2023-04-24
    178人看过
  • 环境治理的行政处罚有哪些内容
    一、针对环境治理的行政处罚有哪些内容环保局可以做的行政处罚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警告、通报批评;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环境治理项目有哪些1.整治违法用地;2.整治违法建筑;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4.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5.大气污染防治;6.土壤环境综合治理;7.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8.荒漠化的防治;9.水土流失防治;10.资源跨区调配: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11
    2023-09-27
    106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超3月作出可以申请复议吗
    环境行政处罚超3月作出的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一、环境行政处罚的结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第五十六条【处罚决定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根据需要抄送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第五十七条【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公证送达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并存档。二、环境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2023-02-20
    14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内容
    一、行政复议的主体包括哪些?行政复议的主体是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主要是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
    2023-08-22
    305人看过
  • 环境违法处罚行政复议请求可以提出吗?
    一、环境违法处罚行政复议请求可以提出吗?环境违法处罚行政复议请求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相关法律规定:《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环境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2024-01-17
    184人看过
  • 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一、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1、宪法。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规定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提供了最重要的宪法依据。2、环境保护法。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试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于当日公布试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单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十年后,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面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并于当日公布后正式施行,它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方向的基本法,对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都发挥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3、针对特定的污染防治领域而制定的单项法律。包括:(1)水污染防治法。该法于1984年5月1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8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6
    2023-06-06
    235人看过
  • 环境评价行政处罚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环境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并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1、开办企业领域,最佳实践为2个环节、0.5个工作日、0元办理成本,北京等标杆城市探索形成了网上办理、线下“一窗受理”、再造办事流程、政府购买服务等一批改革举措。2、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北京等标杆城市探索形成了及时处置争议、多渠道促进就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一批改革举措。3、办理建筑许可领域,最佳实践为6个环节、49.5个工作日、203164元办理成本,北京等标杆城市探索形成了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分类审批监管、优化前期评估、简化报建流程、缩短验收时间等一批改革举措。4、政府采购领域,北京等标杆城市探索
    2023-08-02
    453人看过
  • 申请环境行政复议程序规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人如果属于自然人的,需要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如果属于法人的,需要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二)申请人可以自己参加复议申请,也可以选择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一般委托代理人为一到两个。如果是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需要将授权委托书提交给复议机构;除了应该提供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且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之外,代理人还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或是其他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如果是其律师代理的,还需要其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申请人如果是企业的,需要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申请人如果是其他组织的,就需要提供证明其依法成立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标明下列事项:1、委托人的姓名,如果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需要标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姓
    2023-04-16
    1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哪些证书可以作为行政复议依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处罚是行政复议范围内最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这类证书通常是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职业的前提条件。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根
    • 有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还有哪些人可以申请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0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为了不因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资格消灭而导致不能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对以下两种情况有特别规定: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 哪些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依据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3
      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权益或者不服行政行为的公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除此之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 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3
      关于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来说,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法定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行政机关有哪些行为的,公民、法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4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