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保险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06:40:36 186 人看过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新保险法第十六条有什么疑义

1、保险法固有的专业性强,不为一般人所熟知;

2、第十六条第四、第五款本应规定在第二款之内,不应与其他条款并列规定为两款,至少应该把第四款、第五款前移至第二款之后;

3、第十六条第四、第五款本意是在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前提之下,对故意、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的规定,但这个前提在条文中没有体现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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