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金的投资领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0:32:23 350 人看过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7、代保管业务。

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0、受托经营公益信托。

11、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特定金钱信托投资国内基金

信托业者办理特定金钱信托投资之国内基金业务除须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办信托业者办理特定金钱信托投资之国内基金业务除须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办理金钱信托业务外,所委托投资之国内基金需主管机关核准或申报生效。办理金钱信托业务外,所委托投资之国内基金需主管机关核准或申报生效。由于以信托关由于以信托关系买卖基金,委托人所购买之利得财富基金列为信托财产,受信托法、信托业法之保障,因此颇系买卖基金,委托人所购买之基金列为信托财产,受信托法、信托业法之保障,因此受客户之钟爱。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可以将自己无法或者不能亲自管理的资金以及国家有关法规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交付信托。这也说明委托人可以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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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1日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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