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有权可以继续居住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9:20:31 161 人看过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过户时发现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咋办

过户时发现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可以向法院起诉。

居住权是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为设立居住权而达成的合同。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是最为常见的居住权设立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居住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属于要式合同。书面合同有利于当事人谨慎订立合同,保留意思表示证据,有利于减少和解决纠纷。

设定居住权的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特别是居住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约定清楚设定居住权的住宅地址、门牌号码、面积等事项,是居住权的标的能都确定;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明确约定取得居住权的条件、行使居住权的要求是什么;

4、居住权期限,即从何时起至何时止;

5、解决争议的方法,即发生争议后,通过何种程序解决纠纷。

居住权人的权利如下:

1、占有、使用住宅的权利,居住权是权利人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而占有、使用相应住宅的权利,因此,占有、使用住宅的权利是居住权的基本权利内容。居住权人对其权利范围内的住宅部分,其占有、使用具有排他性,不受所有权人和第三人的干涉。居住权人对住宅的有权占有、使用受到妨害或可能受到妨害时,得主张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物上请求权。

2、排除第三人对住宅的权利主张,居住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因此第三人即使基于有效的权源,也不得向居住权人主张权利,要求其解除对住宅的占有。住宅所有权人如果将住宅进行了转让、抵押、出租等行为,权利受让人仍受住宅上的居住权权利制约,不得妨害居住权人的居住利益。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房子有贷款能设立居住权吗
    一、房子有贷款能设立居住权吗可以。居住权是设立在不动产之上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不享有所有权。至于设立居住权是否需要还清贷款,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设立居住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居住权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房屋有贷款,需要提供相关的贷款合同和还款计划,并确保在居住期间能够按时还款。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的贷款尚未还清,可能会影响房屋的出售和再次抵押等交易活动。因此,在设立居住权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金融机构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居住权的设立有以下三种方式:1.订立书面合同并登记。住宅所有权人与他人订立居住权合同,再依照居住权合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
    2024-03-10
    336人看过
  • 房子里别人有居住权可以卖吗
    一、房子里别人有居住权可以卖吗?房子里别人有居住权产权人也可以卖房,但居住权人有优先购买权,居住权人不同意购买时,产权人可以出卖房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二、居住权有哪些新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十四章居住权第八百八十九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八百九十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八百九十一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2023-04-16
    352人看过
  • 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还可以独立居住吗
    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在居住权期限内的能居住。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一、民法典规定永久居住权到期怎么办居住权是不会到期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离婚后公婆是否有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房屋用益物权。夫妻离婚前已经设立了房屋居住权给公婆的,离婚后公婆享有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
    2023-06-24
    197人看过
  • 居住权可以分房?居住权房怎么卖
    一、居住权可以分房?居住权房怎么卖1、拥有居住权也不可以分房,只拥有使用权,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在买卖过程中,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立了居住权的事实。如果买方同意,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2、对产权人来讲即使房子的居住权是归别人所有的也能够卖房子的,,在合同期限内,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不能影响到居住权人的合法利益。居住权人实际上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居住权人不同意购买,产权人仍然可以出卖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人对房屋的居住权益在居住权期限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新产权人不能随意剥夺居住权人的居住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可
    2024-03-12
    251人看过
  • 居住权是租房吗房子是居住权吗
    一、居住权是租房吗房子是居住权吗通常情况下,租房仅涉及到租赁关系,租户所获得的权益为使用权,而非居住权。若在租房过程中签订居住权合同且已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则承租者有权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系指权利人为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依据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在他人拥有所有权的房产上设定的占有、使用该房产的权利。此种权利具备独特性质,因居住权人仅能享有对权利客体即房产的占有及使用权益,无权获取收益,故不得利用其进行诸如出租等盈利活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的规定分析,居住权和住房租赁权的不同之处如下:1.权利的类型不同。居住权是物权,住房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居住权一旦设立不能随意撤销,只能由法律规定的情形灭失或者居住权人自己抛
    2024-07-10
    132人看过
  • 原房主把设了居住权的房子卖了违法吗
    1、违法。2、有居住权的房子是不可以卖的。3、因为有房屋的居住权不代表有房屋的所有权,比如老人有其子孙的房屋居住权但是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有居住权是不代表可以卖房子。4、但是如果有房屋的居住权的同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卖房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4-04-14
    331人看过
  • 房子卖了居住证还有效吗
    居住证未到期都是有效的,但是建议及时更换,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婚前财产可以赠与夫妻另一方吗更安全的办法是申请财产公证。另外如果房屋买卖符合以下条件:1、全额付款;2、付款时间在结婚登记前;3、信息来源明确,即赠与方;4、赠与协议,则可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建议父母尽快写一份送礼协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婚后装修房子、购买家具,这部分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合同骑缝章第一页没盖上骑缝章主要是避免合同内页被更换,导致合同内容变化,效力上没有任何影响的。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因为加盖了骑缝章,合同整体展开可以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因此可以防止对方更换合同内容、防止对方否认合同内容,并避免因更换合同内容或否认合同内容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争议和损失。三、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换证吗?更换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当事人
    2023-06-29
    167人看过
  • 租户可以设立房屋居住权吗
    一、租户可以设立房屋居住权吗一般来说,租户不可以设立房屋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租房子对所租房屋也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这并不同于居住权。不过,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租户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有房屋的居住权。此外,如果租户和房东之间有其他的约定,例如租户支付了部分房钱并商定在租赁期满后能够优先购买该房屋,那么租户也可能在租赁期满后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因此,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的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怎么设立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具体定义是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
    2024-03-15
    446人看过
  • 房子设了居住权是否还能过户
    房子设了居住权,可以过户,但不得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01
    155人看过
  • 可以给继承人设立居住权吗
    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人自然而然地享有居住权。这是由于,从法理角度来看,任何一位继承人都具备一定的遗产份额,此谓之为遗产权的持有者。进一步说,实际上,每位继承人都是所继承房产的共有人,因此他们与其他继承人共同享有该遗产房的所有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8-21
    333人看过
  •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吗?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就算设立了居住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1、什么是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366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一种加之于房屋之上的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特定对象取得居住权后,便可在该房屋内居住,使用房屋。具体来说,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①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②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③以居住为目的,居住权人有权修缮房屋;④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但需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准;⑤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2、居住权是怎样设立的?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无偿的,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主要有两种设立方式,一种是订立书面合同登记设立居住权,另一种是以遗
    2023-06-27
    402人看过
  • 房子设立居住权期限是多久
    一、房子设立居住权期限是多久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住宅上设定的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对该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1、居住权期限可以是确定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确定。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2、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生性。在确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时,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前应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当地居住权登记流程、手续,有针对性制作合同。以合同或者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应进行登记,避免因未登记导致居住权未生效。让居住权真正满足居住权人生活居住需要和对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作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
    2023-06-16
    157人看过
  • 房子卖掉后居住权怎么办
    一、房子卖掉后居住权怎么办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出售的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这将对房屋的交易产生一定的影响。1.出售人应当向买受人明确告知房屋上存在的居住权情况。(1)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的一项权利,旨在保障特定人员在特定房屋内的居住权益(2)如果出售人未向买受人说明房屋上的居住权情况,导致买受人在购买后无法居住,买受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2.对于买受人而言,在购买房屋前应当充分了解房屋的状况,包括是否存在居住权等。(1)如果买受人已经知晓房屋上存在的居住权情况,并愿意继续购买,则应当与出售人协商确定如何处理居住权问题。(2)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明确居住权的期限、条件等具体内容,以确保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3.如果享有居住权的房子被出售,居住权人的权益保障:(1)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权期限内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不受房屋所有权变更的影响。(2)如果房
    2024-07-25
    399人看过
  • 后妈有权居住子女房屋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后妈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则继子女对后妈有赡养义务,后妈有权居住继子女房屋。但是如果后妈没有对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则后妈无权居住继子女房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024-04-23
    39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房子卖了之后还有继续居住的权利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18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 子女可以继续居住作为居住权人的房屋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6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 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 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居住权的房子怎样分割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使房屋有居住权,也可以买卖。 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有居住权的事实。 买受人享有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已有登记生效的居住权,当有居住权的房屋被买卖时; 居住权人仍然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但不能主张居住权已经消灭,将居住权人轰出该房屋。
    • 居住权人的子女是否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6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 小孩子能够继续居住所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7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