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事件)调查规程》是一份详细阐述事故调查方法和步骤的规程,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事故(事件)调查。其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事故(事件)定义和级别、事故(事件)报告、事故(事件)调查、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事故(事件)归类和认定等七个部分。通过遵守该规程,可以确保事故调查的客观、公正、及时和有效。
《安全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包括以下七个部分:
1.总则:阐述调查规程的目的、适用范围、定义、作用等基本要素。
2.组织机构与职责:详细描述事故调查组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责任等。
3.事故(事件)定义和级别:说明如何对事故(事件)进行定义和分级,以及不同级别的事故(事件)应采取的调查措施和处理方式。
4.事故(事件)报告:规定了事故(事件)报告的时间、内容、方式等基本要求。
5.事故(事件)调查:详细阐述事故(事件)调查的方法、步骤、要求等,确保调查的客观、公正、及时。
6.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介绍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的方法、内容、要求等,以帮助对事故(事件)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和预防。
7.事故(事件)归类和认定:详细说明如何对事故(事件)进行归类和认定,以及认定结果的运用和公布等要求。
安全事故调查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漏报,不得决定谎报或者瞒报。
同时,《安全生产法》还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的原则,根据( )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组成( )、( )、( )的调查组,并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
综上所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时,事故调查处理也应当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的原则,根据( )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组成( )、( )、( )的调查组,并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
根据《安全事故(事件)调查规程》的七个部分,我们可以了解到安全事故(事件)调查规程的基本要素、组织机构与职责、事故(事件)定义和级别、事故(事件)报告、事故(事件)调查、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以及事故(事件)归类和认定等要求。同时,《安全生产法》也规定了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漏报,不得决定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也应当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的原则,根据( )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组成( )、( )、( )的调查组,并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因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时,事故调查处理也应当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的原则,根据( )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组成( )、( )、( )的调查组,并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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