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5:02:31 193 人看过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适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以下情形适用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务外包的具体含义
    劳务派遣业务是种全新的人事服务业务,也可称作雇员外派,员工租赁等等。是随着社会化分工的不断细分,而衍生出的一种新兴行业,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通过劳务派遣可为不同企业提供多标准、多层次、灵活可靠人员,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各类人员的需求。同时用人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具有资质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适合本企业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人才租赁服务机构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一、劳务外包公司与员工签订什么合同吗采取劳务外包的方式用工的,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般不少于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
    2023-03-31
    68人看过
  • 广东劳动仲裁具体怎么做?
    广东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一、当事人申请。二、审查受理。三、仲裁前的准备。①组成仲裁庭。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③调查取证。④拟定仲裁方案。四、仲裁审理。一、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哪些理由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
    2023-06-27
    25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执行的具体地点是哪里?
    劳动仲裁在当地执行。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不提起诉讼,裁决即生效。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向对方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一方一直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如何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申
    2023-07-01
    373人看过
  • 解读劳动仲裁法的具体规定
    劳动仲裁法的实施条例主要包括调解和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仲裁法庭审流程1、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进行劳动仲裁开庭审理。2、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3、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4、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5)
    2023-07-08
    450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包含哪些含义
    一、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包括哪些含义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单方解除权以及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
    2023-04-21
    136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含义具体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含义: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转移给其他个人、组织等,待转让协议生效后,使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且主要的转让方式包括卖出、赠与、继承等。一、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公司股东变更,只需要更换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除外)。二、债权转让后债务怎么办股权转让手续的有哪些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然后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股权转让手续如下:1.公司受让
    2023-04-10
    365人看过
  • 行政仲裁的含义、种类是什么呢?
    请问行政仲裁的含义、种类是什么呢?: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对行政裁决不服的,是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是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要看具体的情况。例如,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诉讼对象是劳动争议的相对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该诉讼是民事诉讼;而对土地争议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对象是做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该诉讼是行政诉讼。
    2023-06-06
    157人看过
  • 什么是遗弃罪的具体含义呢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被遗弃的人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二是遗弃人对被遗弃人依法负有扶养义务但拒不扶养,而且情节恶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养父母子女之间、继父母和有扶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都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违反这些规定,依法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就构成了遗弃罪。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由于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扶养,致使被遗弃人的生活陷于困境,不得不流浪乞讨,或者造成精神失常和病残等严重后果的,
    2023-05-04
    421人看过
  • 驰名商标的含义具体是什么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除具有显著性和可视性等一般商标的特性外,还有竞争力强、知名度高、信誉度好、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驰名商标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说不仅是一项知识产权,更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我国在认定驰名商标时,主要考察五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看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是看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是看该商标的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是看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是其他因素。当然,在认定一个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时,并非要求同时具备以上五个条件。著名商标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衡量和界定:一是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期满三年;二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省内或国内同类产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且在相关公众中
    2023-04-17
    44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具体有起诉书吗
    劳动仲裁中一般没有起诉书,但是有仲裁申请书。当事人依法提请仲裁时,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准备起诉书等材料去提起诉讼。一、离职后工资没发怎么办公司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两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拖欠工资到劳动局投诉材料怎么写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023-06-28
    448人看过
  • "交付"一词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房产人名词解释房屋产权是指房产所有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益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产权可以通过购买取得、建设取得、受赠取得、抵押取得、继承取得。购买是人们获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建设者通过投入一定的资金建设房屋也可取得产权;也可以通过受赠和继承行为获得产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获得产权。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
    2023-08-06
    37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代通知金和说明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代通知金的内容: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对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所以说用人单位利用一个月工资代替了书面通知的延时问题。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额外对其他内容进行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023-08-06
    496人看过
  • 什么是反担保,具体含义是什么?
    什么是反担保,具体含义是什么?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相关知识阅读:反担保的具备条件一是第
    2023-05-06
    414人看过
  • 关于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的具体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一)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适用1.“劳动报酬”争议。劳动报酬,包括计时(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病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报酬。2.“工伤医疗费”争议。工伤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跨统筹地区就医的食宿费、交通费等与工伤或者职业病治疗有关的费用等。3.“经济补偿”争议。经济补偿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提前
    2023-02-22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与人事仲裁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7
      1、劳动仲裁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依法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居中裁断;而人事仲裁是指发生人事争议时,当事人依法申请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来调解或者进行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
    •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具体是多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
      1、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 2、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 具体劳动纠纷仲裁程序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6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
    • 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具体包含什么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写明: 1、申请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以及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及理由(即根据的法律条文); 3、提供的证据
    • 劳动仲裁的定义是什么,劳动仲裁的申请劳动仲裁有期限有限制限制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有期限限定,申请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