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裁员和协议辞职有什么区别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43:13 51 人看过

经济裁员和协议辞职有什么区别吗?有区别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经济性裁员需要向职工和工会进行公示。听取意见后,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裁减计划。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不同的情形,其中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协商一致,但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标准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员计划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一)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二)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三)企业因生产变化,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职工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其他情形,(一)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招收新员工的,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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