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负责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10:02:56 427 人看过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

(一)核查债权。

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

(二)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

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法院在管理人的选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法院任命的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享有申请更换权。

(三)通过重整计划和和解协议。

债权人会议必须将讨论重整计划草案中对债权的分类列为在先的议程,对债权分类存在异议的债权人必须尽早提出异议,以免对之后的重整计划分组表决造成障碍。和解协议是清偿债务的协议,一般要求债权人作出适当让步,放弃部分债权,因而和解协议必须由债权人会议决议。

(四)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破产清算中,要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分配,必须实现破产债权的等质化和破产财产的等质化,以保证破产分配的公正和合理,破产财产的等质化。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及会议日程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的实现及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行使为目的,以方便破产程序的公正、顺利进行为必要。基于此,我国立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召集权归属于人民法院和会议主席(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外的债权人会议是否由会议主席召集,稍显模糊,《破产法意见》第25条用词为“债权人会议主席召开债权人会议”。),召集依据或基于法律规定、或基于法院和会议主席的职权、抑或基于清算组或一定比例的债权人的要求。企业破产法第14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具体期日由人民法院在通知和公告中确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可在人民法院或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应清算组要求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主席召集债权人会议,应在发出通知前三天报告人民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可以看出,我国立法将会议的召集权人限定在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主席,并对第一次会议的召集时间、召集方法和通知事项都作出了规定。

关于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最低人数,有些国家的立法做了规定,如英国破产法要求债权人人数在3人以上时,3人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债权人为2人时,2人均须出席。〔6〕(P347)加拿大破产法作了类似的规定。〔7〕(P137)我国立法并未明确。但从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以人数和债权额占总债权额的多数可决来解释,应以两人以上为已足。基于出席债权人会议系债权人享有的权利而非义务,故其不出席会议时,不得强制其参加,并不得视其为放弃债权,也不得因其未出席会议而做出损害其利益的决议。

依照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应当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宣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及其它有关事项,并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的基本情况(破产法意见第24条)。可知,法院应当在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完成债权人资格的审查工作,因为此时债权申报的期限已经届满;且因在第一次会议上须通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法院也须在此之前完成对债务人经营和财务等情况的调查和审查工作。至于以后的会议议程则以事先确定和通知的为准,不外乎围绕会议的职权展开。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呢
    债权人委员会职能有: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的意思是指负责管理人活动以及破产程序的日常监督以及处理债权人会议授权事项的常设机构。一、公司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流程是:1、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2、以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债务;3、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4、分配完结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5、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注销登记。二、破产重整程序四步骤第一,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第二,法院出具裁定,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第三,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第四,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第五,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三、被诉
    2023-04-11
    114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设立几个债权主席呢
    一、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二、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发言关于债权人会议的发言稿内容具体包括什么有如下回答发言稿是参加会议者为了在会议上表达自己意见、看法或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发言稿的写法比较灵活,结构形式要求也不像演讲稿那么严格,可以根据会议的内容、一件事事后的感想、需要等情况而有所区别。常见的形式有:开门见山提出本人要谈的问题及对问题的看法,然后说明理由,最后照应开头对全文做简明的总结。直接写出要讲的问题或意见,可用序号1、2、3等表示,问题讲完,即告结束,不写开头和结尾汇报经验、情况的发言,内容比较系统,它包括情况叙述、经验介绍、体会收获等,这几方面的内容要连贯地写出来,构成一篇比较完整的文
    2023-07-23
    244人看过
  • 哪些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后,就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而对于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能够行使表决权。债权人会议的内容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2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4、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5、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6、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
    2023-07-27
    435人看过
  • 哪些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一、哪些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1、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人包括: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2、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后,就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而对于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能够行使表决权。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
    2023-06-19
    57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职责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二)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三)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四)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五)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六)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
    2023-06-13
    495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2023-06-18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权人会议会议有哪些内容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9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员,审查管理人员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者; (四)选择和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组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 债权人会议有哪些职责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2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 (一)核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 (二)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法院在管理人的选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法院任命的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享有申请更换权。 (三)通过重整计划和和解协议。债权人会议必须将讨论重整计划草案中对债权的分类列为在先的议程,对债权分类存在异议的债权人必须尽早提出
    •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5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以下内容: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等。
    •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0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等。
    • 债权人的负债价值是哪些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6
      负债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就是说构成负债应具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负债是现时存在的、企业必须偿还的经济债务;二是负债必须有确定的价值量;三是负债应以企业付出的资产或者劳务予以偿还。 债权人权益:企业负债的债主为企业的债权人,债权人对企业的负债拥有索偿权,也就是享有到期收回债权本金及利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