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
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销售假药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不仅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也是对我国法律的蔑视。因此一旦触犯相关罪行的,将依照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早晨后果的恶劣程度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拒不执行处罚的当事人,法院有权要求强制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99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规定
349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358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165人看过
-
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201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87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8(1)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告人由于不在押,因此,司法机关采用传讯方式通知他们到案。被人在接到传讯后应当及时到案,才能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威胁、恫吓、引诱、收买证人
-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81、《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①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住的市、县。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③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
-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11、《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①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住的市、县。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③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
-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10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有以下几点: 1.如果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一般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