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妻子是否需要为婚姻债务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04 15:00:08 143 人看过

根据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根据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定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债权和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获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或一方为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而对外形成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离 婚 后 妻 子 负 债 问 题

在我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负债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因此,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获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同时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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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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