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该从解除劳动关系时算起呢,还是从雇主拒绝支付员工工资算起?昨日上午,家住玉林街2号的余-女士打进热线咨询。正因为没弄清这点,她辛苦三个月的三千多元工钱打了水漂。
病中她遭遇解雇
3月26日,余-女士应聘到青羊区文家乡成都某厨房设备公司做销售人员。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方每月8日支付余-女士上一个月底薪工资2600元;第一季度未完成销售任务的,工资降低10%;第二季度仍未完成的,工资降低30%……
6月初,余-女士突患关节突发性肿大,但仍带病坚持跑业务。6月28日,却接到了公司“因不适应公司工作,已被辞退”的电话通知。余-女士要求公司结算前两个多月的工资共计5000多元,公司负责人承诺7月份结算。
拖欠工资久不兑现
得到公司的答复后,余-女士一直等到8月份还未兑现。由于孩子上学要交学费,8月29日去公司拿了2000元工资,剩余部分公司承诺9月付清。
在明确得知公司拒绝履行支付剩余工资的情况下,10月27日,余-女士拿起了法律武器。来到青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向公司讨要工钱3000多元。青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开庭审理了此案。
驳回已超过仲裁时效
成都某厨房设备公司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本案劳动争议发生在6月28日,而余-女士提出仲裁要求的时间是10月27日,已经超过了法定时效。
余-女士认为劳动争议日应从8月29日算起。因为8月29日她从公司领到了2000元工资,也就是说,直到那时公司还未明确拒绝履行支付工资。对此,劳动仲裁委指出,双方均认可的劳动关系终止时间为2003年6月28日,虽劳动关系终止之日未结算工资,但争议事实已客观存在。
故双方发生争议时间应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算起,即6月28日。遂以提出仲裁时间超过法定仲裁时效为由,驳回了余-女士的申诉请求。
-
超过仲裁时效讨不回加班工资
418人看过
-
劳动仲裁超过几个小时不能作出裁决
240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否能超出仲裁请求
444人看过
-
讨工资申请仲裁时效从劳动关系终止起算
172人看过
-
超过仲裁时效的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机关不予受理
259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劳动仲裁时效超期怎么处理
358人看过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时间,超出时效如何办,劳动仲裁时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
劳动仲裁时加班工资能追讨多少年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9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
-
工资工资超出多久能上劳动仲裁程序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0工资从拖欠之日起就可以上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没有离职,劳动者可以随时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争议案件能否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怎么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8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
-
劳动仲裁超过几个小时不能作出裁决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6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期限为一年,超过仲裁期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是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