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民法典》第447条的规定,留置权是债权人针对动产享有的权利。而《民法典》第115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可见,增加拒绝交付的权利是针对承揽人完成不动产项目的工作但未取得相应价款时的救济。
第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的拒绝交付不会产生物权变更的法律效果,但动产一经交付便发生物权设立或变更的法律效力。而《民法典》第783条对承揽人的救济并非由承揽人直接取得其工作成果的所有权,故“拒绝交付”是赋予承揽人拒绝交付不动产的权利。
一、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人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
二、承揽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二)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三)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四)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五)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六)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七)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八)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九)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购房者是否有权利拒绝房屋交付?
244人看过
-
承揽人的权利有哪些,承揽人有哪些义务?
287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有权利拒绝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316人看过
-
票据债务人是否具有拒绝付款的权利?
494人看过
-
承揽合同拒绝收货是否可要求付款
159人看过
-
不动产被占有后权利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呢?
89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
劳动者是否享有拒绝加班要求的权利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6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承揽人不得拒绝定作人的合理监督检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1【承揽合同知识】承揽人不得拒绝定作人的合理监督检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60条规定,作为承揽人,接受定作人的监督检验是其一项义务。即使合同未约定,对于定作人的合理监督检验,承揽人不得拒绝,应当为定作人的监督检验提供方便和条件,并应当如实地向定作人反映工作情况,不得故意隐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定作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指示,应当
-
权利人对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那些权利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0(一)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 (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比如在他人的
-
有继承权的人可以拒绝继承遗产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1遗产可以拒绝继承。 继承人拒绝继承遗产的,应当在处理遗产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