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条件有: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诉讼代理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1.含义不同。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有以下特点:一是民事代理人是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他自己不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案件裁决结果同他没有利害关系。因此,他不是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而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二是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在代理权限内所为的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三是民事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四是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所谓诉讼代表人,是指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或集团诉讼中的一人或几人,为了共同诉讼人或者集团成员的共同利益或者相同利益,代表他们进行诉讼的人。诉讼代表人有两种:一是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代表人;二是集团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处于相同的地位、有共同利益关系;二是代表人代为诉讼的案件,必须是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或者集团诉讼。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三是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利益,也是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2.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不同。推选的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与被代表人之间有着共同的利益,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民事诉讼代理人则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没有利害关系。
3.保护权益的范围不同。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也保护被代表的其他共同诉讼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仅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法律后果不同。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既以被代表人的名义,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诉讼的法律后果是由被代表的共同诉讼人和本人承担的。民事诉讼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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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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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所谓证据,指刑事诉讼法第42条所称的证据,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当事人,是指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项所称之当事人,即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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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据罪在诉讼代理人中有哪些意义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2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条件有: 1.主体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2.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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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据罪诉讼代理人能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9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伪造证据。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4)主观要件。主观上,本罪是直接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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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中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4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要件有: 1、主体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2、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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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据罪分辨不清是否构成一审诉讼代理人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1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符合下列要求即可确定: 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是在刑事诉讼中,破坏、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破坏、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