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失费怎样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5:03:03 268 人看过

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一、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五)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七)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八)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十)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十一)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以下因素加以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精神损失费用在交通事故中的计算规则
    根据有关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后,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决定,过错大的赔偿多,过错小的赔偿少;2、根据侵权人侵害受害人的手段、场合以及行为方式等决定,手段恶劣行为暴力的赔偿多,手段普通行为轻微的赔偿少。除此之外,赔偿费用还跟侵权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有关。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怎样我国的精神排场解释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肇事者造成受害人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如果造成了一般性的精神损害,那么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
    2023-06-30
    11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停驶费算直接损失吗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交通事故停驶费算直接损失吗,交通事故直接损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
    2023-05-01
    3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零件残值损失谁承担,全损后损失计算
    一、交通事故零件残值损失谁承担交通事故是自己的全责,那么事故所造成的双方的所有的损失将要由自己来承担的,双方的修理费用均要由来垫付,等到结案后,再凭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和自己手中保存的双方所有相关费用的原始单据,发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车辆全部损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实际全损,也就是车辆整体损毁,已无法修复;另一种是推定全损,也就是车辆虽然还可以修复,但修复的费用达到或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修复也就没有价值和必要,因此可以推定按全损来处理。二、全损后损失计算:按照常规的公式,全损的损失金额=〔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完好件新件市场报价〕×(1-折旧期×折旧率)-残值。这里的新车购置价包含了车辆购置税,因此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出险时市场上同类车型的新车购置价×(1车辆购置税)。这里的完好件扣减,只有受损车辆已经施救且推定全损时才会将大件完好的配件进行扣减。如只剩小额的完好件一般会计入残值
    2023-06-23
    488人看过
  • 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怎么样
    发生交通事故大部分情况下都会造成损失,在交通事故的财产赔偿中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和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这停业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其中的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一、发生交通事故私了会不会留档案发生交通事故私了不会留档案。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城市道路和虽在
    2023-03-28
    3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与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经济能力等进行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没有统一的,规定的精神损失费应该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的程度、侵权人的获利的状况、和侵权人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的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等综合因素进行确定。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失费的计算精神损失费没有固定的计算标准,精神损失费的确定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期望通过对受害人、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死者近亲属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2、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
    2023-07-01
    354人看过
  • 营养费怎样确定,交通事故中怎样计算?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怎样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常见需要赔偿营养费的情形:(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6)较大面积烧伤者。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
    2023-03-02
    307人看过
  •  怎样计算精神损失费?
    确定精神损失费赔偿数额需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具体情节、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这些因素将决定赔偿数额。根据下列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手段、场合和行为方式等;(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是否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有关?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有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侵权人致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并应当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其中,故意和重大过失是指侵权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他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023-10-21
    152人看过
  • 探讨如何计算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不包括哪些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具体应分为: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和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可以修复的,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存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赔偿范围《民法典》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
    2023-07-09
    44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的计算应当以其收入状况乘以误工时间。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例如有些受害人在受到损害后,其所在单位并没有扣发或全部扣发其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或不存在全部误工损失。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没有实际减少的收入就不能获得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想要申请赔偿可以出具在治病期间的证明。而误工费的计算则是到伤者在确定残疾的前一日。误工费的赔偿是按照伤者在原单位工作的前三年
    2023-08-05
    357人看过
  • 农村交通事故交通误工费每天怎样计算的?
    农民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一、农民有固定收入时,按固定收入和误工时间计算;2、农民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农民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需提供相关证据;三、对不能证明近三年收入的,可参照当地农民平均工资计算。处理交通事故算误工费吗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河北省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
    2023-08-18
    33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调解误工费计算应该怎样计算
    一、交通事故死亡调解误工费计算应该怎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一)、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2、无固定收入的: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①产业分
    2023-06-02
    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计算:盗抢损失如何确定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若受损车辆为盗车,则盗车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使用被盗汽车发生事故,造成受害者物质损失的,肇事者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汽车所有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机动车被盗抢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若受损车辆为盗车,则盗车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使用被盗汽车发生事故,造成受害者物质损失的,肇事者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汽车所有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机动车被盗抢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 动 车 盗 抢 后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追 偿 : 保 险 公 司 可 向 谁 追 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机动车盗抢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可以向侵权人或者被侵
    2023-09-11
    28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责任怎么索赔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
    2023-07-10
    1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残 交通费咋计算
    关于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的赔偿是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者按照法律法规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按照我国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而交通事故责任者要进行赔偿的标准内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决定。当事人可以和对方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应当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来进行协调。若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节后,当事人仍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如何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的赔偿问题,其当事人是可以根据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协商赔偿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双方不能协调解决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双方不能协调解决的交通事故可以直接向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3-03-06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计算损失?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1
      赔偿费用=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交强险赔偿部分-按《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分担部分,赔偿费用涉及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划分、年龄、户口性质、收入、误工时间、被扶养人数及年龄等。因此,赔偿费用赔偿费用应在伤残者治疗终结评定伤残等级、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后才能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大额部分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受害人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如能评残还有残疾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有什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费的计算方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
      如果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难免会有一些财产损失,比如车辆会有一些碰撞或是刮损,多多少少的会有一些财产损失,如果是行人的话,可能身上的一些物件或是其他的事物,像是这样的话,要进行财产损害赔偿,应该怎么计算这一财产损失的赔偿费用呢?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邓坤君律师解析。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费的计算方式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
    • 宁夏交通事故损失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3
      宁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9年宁夏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95元。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08元。2、2019宁夏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关数据。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977元。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790元。上述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城乡一体化居民调查结果。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按照自治区城镇
    • 开展交通事故如何计算精神损失费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02
      首先,根据现有司法解释的精神,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发生障碍(障碍被认定为十级到一级)或者死亡,赔偿权利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话,法院会适当判决的交通事故中发生障碍(障碍还不够)的情况下,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金。然而,如果权利人是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群体,即使权利人受伤也不构成残疾,根据人道主义,法院通常会适当判断精神损害赔偿金,但不会超过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最
    • 交通事故中行人重伤赔偿金和交通事故损失怎样计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