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二、办理材料
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无。
原件提交审核,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交通部门向同级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的函件。原件提交审核,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原件提交审核,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告知书》;材料不齐备的,不予收件,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该申报事项需补充的材料,出具《补正资料告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盖章》,将施工许可申请文件送达联合审查窗口发放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事项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出具收件回执;材料不齐备的,不予收件,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该申报事项需补充的材料,出具《补正资料告知书》。
(2)窗口工作人员将收件资料分发给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受理。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办理人员审核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将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受理理由,同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将依法受理。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盖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路8号大隆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2(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2014年)
全文条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8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9项)
4.国务院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82项)
国务院
2014年10月23日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广东省公路条例(2009年)
第十条公路养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持公路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养护应当积极推向市场,实行管理和养护相分离。
公路路面养护及有关交通设施维修时,需要封闭半幅路面的,公路养护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车辆疏导工作;需要全封闭路面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共同发布通告后实施。
广东省公路条例(2009年)
第十五条公路养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持公路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养护应当积极推向市场,实行管理和养护相分离。
公路路面养护及有关交通设施维修时,需要封闭半幅路面的,公路养护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车辆疏导工作;需要全封闭路面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共同发布通告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工程施工许可是在市区规划内建设新建筑时,需要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并且需要办理建筑工地施工开工审查批准手续。没有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没有这个批准文件,就不能开工建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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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管理办法第67条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6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包括投诉的事由、调查结果、处理决定、处罚依据以及处罚意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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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附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9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本办法所称主要人员是指设计负责人、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