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号:皖安监综(2007)191号
发布日期:2007-9-26
执行日期:2007-9-26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6年12月22日,省十届人大第二十七次常委颁布的《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对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管人员的配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的权力。《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16条规定,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经审查符合条件,领取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为切实做好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与省政府法制办协商,决定对全省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进行认证。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证的目的
通过资格认证,使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执法;使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程序、准则及行为规范,熟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认证对象
参加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符合;
(一)乡镇人民政府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职或者兼职工作;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政治表现良好,热爱安全生产工作,且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三、认证步骤
(一)资格审查
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填写《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查表》;
2.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说明是否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职还是兼职;
3.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确认工作岗位;
4.县(市、区)人事部门证明是否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行政编制或者事业编制;
5.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
(二)考试、发证
1.考试。参加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法规考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业法规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务考试,且两门考试必须同时合格。
2.发证。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报政府法制办办理《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再由市、县政府法制办报省政府法制办办理《安徽省行政执法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一)考试内容
1.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1)依法行政概论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
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务
(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内容,事故调查程序、方法及案例分析,事故调查报告编写,以及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的复议、诉讼和赔偿等。
(2)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二)考试方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采用集中统一、闭卷笔试方式进行。题型主要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等。考核采取百分制,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1次。
五、认证的时间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工作安排,计划用2-3年的时间将全省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认证一遍。2007年认证600人,2008年认证2000人,2009年认证1000人。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法律法规
373人看过
-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法律法规
165人看过
-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成品油加油站外部安全间距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250人看过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权可以执行吗?
93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是否属于行政法规
198人看过
-
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需要执行吗
458人看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
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3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同级人
-
市人民政府履行什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3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一)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行目标管理;(二)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考核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四)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2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度。与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责任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时应当回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决定。
-
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法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公布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登录制度,及时记载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有关违反安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责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8对当事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事工作的机构应当将责任追究的有关材料记入当事人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