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纠纷主要分为什么
建设工程纠纷从广义上讲,主要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等几大类。
狭义的建设工程纠纷则主要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展开。这些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有特点,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尤为常见。
二、建设工程纠纷中哪些最常见
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最为常见。这类纠纷主要涉及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建设工程质量有缺陷、承包人逾期竣工等问题。
具体而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款支付纠纷: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施工或面临资金压力。
2.工程质量纠纷: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导致工程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3.工期延误纠纷: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导致工程延期并可能给发包人带来损失。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约定管辖: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定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性质进行判断。
3.特殊管辖:对于某些特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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