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同时满足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本罪的主体多为经营者,为在市场上占据位置,以诽谤的方式毁损竞争对手。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名誉,包括其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内容。所谓商品声誉,则是指其商品的良好声望及称誉,包括商品的性能、结构、外观、效用、质量、价格等方面。其与财产权利相联系,与从事商业经营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其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是社会对其生产、经营、商品、服务等方而的质量、信用、声誉的客观认识与评价。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包括犯罪客体不同、客观要件不同等。
1、从所保护的客体看
二者所保护的是不同主体的名誉权。诽谤罪所保护的客体即公民的名誉权,后者所保护的客体包括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从客观方面看
诽谤罪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都要求有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两罪主要存在以下不同:
(1)捏造的事实的性质不同
前罪捏造的是关于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后罪捏造的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一般是包含与经济因素相关的内容。
(2)行为对象不同
前罪行为对象目前主要是指特定的作为公民的自然人;后罪中的犯罪对象也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人,包括竞争对手以及其他生产者与经营者在内的单位或个人。
(3)行为要求不同
前罪在行为上需要具备“情节严重”的要求;而后罪只是选择性具备“其他严重情节”,也就是说,在没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只要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的条件,仍构成本罪。
(4)行为后果不同。
谤罪要求的“情节严重”,其内容包括后果的严重性;而后罪强调要给他人造成重大的损失。
3、从犯罪主体看
诽谤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诋毁商誉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诋毁商誉行为的区别包括行为性质与法律后果不同、主观要件不同等。
1、行为主体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从事市场交易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也可以是普通的消费者;而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的行为主体限于参与市场竞争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较为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3款对经营者解释为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因此,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是参与市场竞争、从事相关市场交易活动的行为人,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体相比较而言更为宽泛,不仅包括经营者还包括出于其他目的的非市场竞争的行为主体。
2、主观方面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观方面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动机多样,既可以是打击竞争对手实力,也可以是报复泄愤、贪图利益等。诋毁商誉行为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行为人一般是出于竞争的动机。
3、行为性质与法律后果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对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造成侵害的犯罪行为,要求行为必须给他人带来重大损害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诋毁商誉行为属于经济违法行为,只要一经实施,即构成违法,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行政责任。
-
商业声誉损害罪的构成要素详解
287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诋毁商誉行为的界限
434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属于哪部门管辖
162人看过
-
怎么判刑打击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
113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按照什么标准量刑
326人看过
-
商品声誉罪:涉及商业信誉的犯罪
466人看过
-
商品声誉是否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损害商品名誉和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南京损害商业信誉哪些行为构成商品声誉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
-
哪些行为会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