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其权益受本规定保护。
在本省范围内生产、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民是指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农业生产资料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菌种、苗木、种禽畜、水产苗、肥料、土壤调理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兽药、饲料、农膜、柴油、农业机械等。
第五条农民在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时,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权利,享有接受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知识的权利。
生产、经营者有义务向农民介绍所售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常识和知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督管理。
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和其它消费者组织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实施社会监督。
新闻媒介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舆论监督。
第七条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的,应当按国家规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证;无生产经营农业生产资料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农业生产资料。
第八条凡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兽药、农膜经营的,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专项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应该由单位经营的,不得由个人经营或个人承包经营。
第九条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产品质量负责,禁止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对实行限价销售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者不得提等提价。
第十条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土壤调理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销售应附有中文的使用说明书,其包装物上应有中文注明的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指标、成份含量、登记证号、准产证号、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证期和厂名、厂址等内容。对进口农业生产资料的标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不得利用商品广告弄虚作假,欺骗农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得以设计、制作、刊播、张贴或者其它方式为伪劣农业生产资料提供广告服务。
第十二条农民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因质量发生纠纷,可委托法定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广告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广告主负责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也应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违反本规定,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对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农民可按其购买或支付价款的两倍要求赔偿;因此造成其它损失的,可按实际损失额要求赔偿。
第十五条农业生产资料因质量原因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经营者应先承担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是生产者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经营者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第十六条农民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与生产、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依法协商解决或申请当地消费者组织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照本规定向当地消费者组织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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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指种植农作物的生产活动。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农作物的生产。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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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生活消费领域法律关系的。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这种生产消费,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殊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农业生产消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消费的主体是农民,包括农民个人、农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联户和直接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消费的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 (三)消费的客体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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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购买的生产资料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54条加以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在判定农民购买农资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应当注意:农民购买的生产资料是用于农业生产,而不是用作其他用途。如果农民购买农资再用来转手出卖,就不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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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购买农民土地使用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31、不能,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个人或者是组织无权进行买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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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购买、使用收割机受损,消法保护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2《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农民购买收割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不是为了个人生活消费,由此产生的纠纷,受不受消法的保护呢答案是肯定的。《消法》的宗旨在于保护作为经营者对立面的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虽然不是为了个人生活消费,但是作为经营者的相对方,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消法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