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应重视的几个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9:52:39 460 人看过

2、我国的法院乃至于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加强对“纽约公约”的理解适用和对“纽约公约”严肃性、权威性的尊重。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在国际上的法治水平和声誉,而且它将成为考评我国国际投资和贸易法律环境的重要因素。

3、确保国际商事仲裁得以有效的承认与执行,在处理国际商事仲裁时应注意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争议事项可否仲裁应符合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但同时不得违反执行地国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其不会违背执行地国的公共政策。如在当事人未作选择时,则应符合裁决作出地国的法律,但也不得违反承认与执行国法律规定。

4、随着我国政府分别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主权;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主权以及台湾问题的进一步得以解决。加之当前大陆与这三地区的日益频繁的民商事交流,相互间就存在着越来越多的民商事仲裁纠纷。然而由于历史的、政治的、法律的及现实交流下的各种因素,存在着当今世界仅有的一个国家四个法域的错综复杂的法律体系。就目前在一国三地相互间民商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方面,虽然也有一些法律依据可参,但就法律层面上讲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诸如:滥用公共秩序保留等,导致相关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再如相关的法律规定不一致或不完善导致仲裁裁决无法执行等。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法律界的足够关注及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总之,笔者认为,在中国大陆与港、澳、台三地的民商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上,不应视为其它多法域国家内平等法域之间的区际法律关系,也不能完全照搬其它多法域国家的做法,应本着坚持“一国两制”的政治体制原则,通过协商一致才能有效的处理好相互间的民商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问题。此外,其它国家在处理这一问题的方法与途径对我们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文章
  • 国际商事仲裁法的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民事诉讼的区别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和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仲裁庭不得对当事人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进行仲裁。而法院对案件的管辖主要分为法定管辖和协议管辖。在法定管辖范围内,法院可以审判法定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无需当事人的协议。在协议管辖范围内,各国法律允许当事人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与选择仲裁机构相比。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要受到许多限制。大多数国家都有条件地承认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如协议选择的法院只限于与合同有联系的第
    2023-03-17
    368人看过
  • 案例分析: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难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交易双方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诉讼和仲裁。相比跨国诉讼,国际商事仲裁的一些特点使得这一看似简捷的方式在实际应用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尤其是获得仲裁裁决后的执行尤为困难。我们试以几个典型案例,来帮助大家了解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因为我们的关注焦点是仲裁裁决的执行,所以对以下案例中有关贸易合同纠纷的细节不做赘述。同时,以下案例最大的共同点是国内企业均取得胜诉裁决。案例一:申请执行即获和解国内A公司与法国B公司就国际贸易项下款项存在纠纷,案件标的2.86万美元。双方和解无果后,A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并于2006年11月30日取得缺席胜诉裁决(中英双语),仲裁费2.44万元人民币。在A公司向法国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后,B公司主动提出和解。在此案中,A公司在取得仲裁裁决后尝试与债务人和解未果。在向法国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后,
    2022-11-13
    192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诉讼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8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保障诉讼和仲裁活动依法进行,现决定对人民法院受理具有仲裁协议的涉外经济纠纷案、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以及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等问题建立报告制度。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凡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涉外、涉港澳和涉台经济、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人民法院认为该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在决定受理一方当事人起诉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未作答复前,可暂不予受理。二、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或者向人民法
    2023-06-14
    79人看过
  • 撤销或不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理由
    A.仲裁管辖权:1。仲裁庭无管辖权即无仲裁协议时作出裁决;仲裁协议无效或无效。仲裁地法院经审查决定,可以撤销裁决。执行地不得执行。2。超出管辖权时作出的决定。可撤销的。注:不一定导致整个裁决无效。只有过度切割的部分会被收回。三。管辖权未充分行使时作出的裁决,即仲裁庭未解决所提交的全部争议——不作为。(1)撤销-重要的是要承担遗漏。(2)不得撤销-补救或视情况而定。仲裁程序缺陷,违反正当程序(1)未给予适当通知。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或者送达地的官方要求送达。没有限制。(2)没有辩护。如果不是当事人的原因,可以根据公平原则予以撤销。有两种含义: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给予他们相同的陈述和辩护机会;当事人必须有效对待所给予的机会。如果存在缺陷,则可以对其进行听证并进行默认裁决。(1)程序与仲裁协议不一致。它侵犯了遗嘱的自主权。(2)不符合仲裁地的法律。因为仲裁程序必须适用仲裁地的法律。(三)裁定被
    2023-05-07
    422人看过
  • 重构我国仲裁证据承认和执行
    关键词:仲裁/诉讼/证据内容提要:我国仲裁法没有建立独立的证据制度,而由于对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定位缺乏充分合理的认识,往往将仲裁的证据制度简单等同于诉讼的证据制度,由此导致仲裁庭在事实认定上缺乏科学规范的指导,因此要建构和完善仲裁之证据制度,就必须理清仲裁与诉讼的关系,这样才能使仲裁证据制度既保持其独立性,避免受到诉讼的不当干预,又能在诉讼的协助和支持下,通过其证据制度的运行,使仲裁公平高效的解纷功能得到长足的发展。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从法律上规范和统一了国内仲裁制度,确立了仲裁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新时代的开始。从其实施至今,仲裁制度这一重要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在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上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与西方国家的仲裁制度相比,我
    2023-06-12
    90人看过
  • 申请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案例分析
    申请执行人:三洋国际贸易公司。地址:5THFLOOR,FUNGWOOBUILDINGNo279?281DESVOEUXROAD,C。HONGKONG被执行人:江苏省**贸易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1987年9月13日,三洋国际贸易公司(下称三洋公司)与江苏省**贸易公司(下称****公司)在南京市签订一项购销制造乳胶手套合同。合同规定:三洋公司向****公司出售一套乳胶手套制造设备,价款CIF南通53万美元,其中75%即397500美元以信用证支付,25%即132500美元以产品补偿。此外,合同中还约定了出现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条款。合同签订后,三洋公司交付了设备,****公司支付了75%的货款。后来,双方就设备投产后的产品质量及补偿产品的价格等问题产生争议。为此,三洋公司与该设备的实际用户江苏省**合成纤维厂协商,于1988年11月26日签订了《备忘录
    2022-10-26
    299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
    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等。根据法律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五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六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
    2024-04-29
    389人看过
  • 国际商会仲裁院与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有关系吗
    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关系。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就是中国贸仲另外一个名字相关法律知识:仲裁机构1、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人员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2、仲裁委
    2023-06-12
    482人看过
  • 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该怎么做
    我们处在一个贸易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如今对外资本不断扩大,这样也令我们碰到了许多的经济纠纷。对于一些有争议的发生在国外的事件,我们可以在外国申请仲裁。那么关于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因商事交易而产生的具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仲裁。“外国仲裁裁决”,指的就是外国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中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和条件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大多数仲裁裁决是能够得到自动履行的,但是也存在着败诉方不愿履行裁决的情形,此时胜诉方除了对败诉方施加商业上或其他方面的压力以促使其履行裁决外,还可通过求助于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手段迫使败诉方履行裁决义务。(一)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在承认和执行裁决的程序问题里,我们主要是讨论各国有关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
    2023-06-26
    473人看过
  • 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有什么重要意义
    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对于发挥仲裁的作用,保证仲裁活动的合法公正进行,维护国家主权,推进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维持国内国际经济秩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维护仲裁裁决的权威,充分发挥仲裁的作用。仲裁是当今世界各国解决经济贸易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由各行业的专家和知名人士担任仲裁员对案件进行仲裁,能够保证解决纠纷的公正性;同时,仲裁又具有形式灵活,省时节财,保守秘密等特点,所以,愈来愈成为当事人乐于采用的解决纠纷方式。但是仲裁的各种优越性,只有在仲裁裁决能够切实地履行时,才能体现出来,即对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并通过司法机关付诸实施。如果仲裁裁决确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情况下没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仲裁活动就不能实现其解决纠纷的目的。因此,只有在具备完善健全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前提下,仲裁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仲裁的作用才能得到真正的发挥。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04-25
    254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投资仲裁是一样的吗?
    国际投资仲裁与商事仲裁是不一样的,它解决的不是主体投资者与当地合作伙伴之间的商事争议,也不是投资者母国与投资所在国的政府间争端,而是私人投资者作为一方与东道国政府之间因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国际投资仲裁中国企业对它不是很熟悉,运用也很少,主要使用者是欧盟和美.国的投资者。国际投资仲裁的实体法律依据是国际投资协定,包括双边投资协定、含有投资章节的区域贸易协定以及《能源宪章条约》等多边协定。这些投资协定通常采取比较广义的投资定义,被涵盖的任何投资因为东道国政府(包括地方政府)违反投资协定项下义务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均可考虑提起仲裁。仲裁的投资范围较广,包括动产、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金钱请求权、特许经营权等。一、法定代表人是注册公司必须的吗?法定代表人是必须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
    2023-06-27
    388人看过
  • 承认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国际公约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间合作在发生着,并且还是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那么如果在商业往来中或者是其他往来中发生了纠纷,该怎么处理。其实国际上有多的国际仲裁法,那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国际公约的具体意思是什么呢?在国际联盟主持下制定于1923年的《仲裁条款议定书》、1927年的《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和在联合国主持下1958年于纽约签订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又称《纽约公约》)是国际上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公约。其中1958年《纽约公约》实际上已取代了前两个公约,成为目前国际上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主要的公约。我国于1986年加入了该公约,该公约已于1987年4月22日对我国生效。1958年《纽约公约》主要有如下规定:1.缔约国相互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并应依照承认与执行地的程序规则予以执行,执行时不应在实质上比承认与执行本国的仲裁裁决规定更繁琐的条件或更
    2023-06-02
    291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的理由
    A、仲裁管辖权问题1、仲裁庭在完全没有管辖权时作出的裁决即:无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无效或失效。仲裁地法院审查确定,可撤销裁决。执行地可不执行。2、超越管辖权时作出的裁决。可撤销。注意:不必然导致整个裁决都无效。只撤销超裁部分。3、未充分行使管辖权时作出的裁决,即仲裁庭未解决提交的所有争议—漏裁。(1)撤销—设想漏裁的部分很重要。(2)不撤销—补救或视情况而定。B、仲裁程序性缺陷1、违反正当程序(1)未给予适当通知。是否使用被送达地法律规定或官方要求的方式送达文书。不受约束。(2)未能提出申辩。非当事人原因,符合公平原则,可撤销。两层含义:平等对等双方,给其同等的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当事人必须有效地对待给予的机会。如果有瑕疵,可以缺席审理和裁决。2、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不当(1)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违背了意思自治。(2)与仲裁地的法律不符。因为仲裁程序须适用仲裁地法。(3)裁决被撤销或未生效
    2023-06-12
    451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怎样才被承认执行
    基于《纽约公约》的普遍影响,下面主要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对此问题加以论述。《纽约公约》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即凡外国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请求承认和执行的机关可以依据仲裁裁决的执行义务人的请求和证明,拒绝予以承认和执行:1.仲裁协议无效。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3.仲裁庭超越权限。4.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不当。5.裁决不具有约束力或已被撤销、停止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关于承认和执行的条件,一般规定,如有下列情形,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1)承认或执行裁决,违反执行地国公共政策;(2)依执行地国法律,争端不得以仲裁解决(3)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依当事人协议的准据法或裁决作成地国的法律是无效的;(4)受裁决的一方未接获关于指定仲裁员或关于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5)裁决不符合或超越仲裁条款的范围;(6)仲裁机关的组成或仲裁程序
    2023-07-22
    338人看过
换一批
#国际商事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更多>

    #国际商事仲裁
    相关咨询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6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指的是法院或者是其他有权的机关承认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终局的约束力,并且对于不执行的一方在经过申请以后进行强制执行的一种制度。当然如果对裁决不服的话,也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
    • 国际商事仲裁与icsid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二者虽然都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但还是有很多不同的:一是二者的性质不同,ICSID调整的是东道国与另一国国民的商事纠纷,属国际公法性质,但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私人间的商务纠纷,属国际私法的性质;二是机构隶属关系不同,ICSID是隶属于世界银行,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一般是独立的;三是受案范围不同,ICSID主要受理国际投资的争议,而国际商事仲裁的受案比较广泛;四是二者与法院关系不同,ICSID的适用必
    •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 (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
    • 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异同点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相同点:1、都是商事仲裁。都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一种渠道。2、都有强制执力。不同点:1、申请法院执行时提交的手续不同。国内商事仲裁: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国际商事仲裁: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2、在国内执行程序不同。对国内商事仲裁,我国法院可以执行,不予执行,撤销,建议重
    •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有哪些,国际仲裁仲裁机构怎么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的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