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合伙经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6:03:39 54 人看过

合伙人经合伙授权以个人名义借款,款项用于合伙事务,借款属合伙债务,由全体合伙人连带承担还款责任。合伙是基于各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基础之上组成的经济组织,合伙人格的独立性并没有公司人格的独立性那么强,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诸如合伙财产、合伙利益、合伙民事责任等等都仅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正是由于合伙各方面的相对独立性,各合伙人在合伙经营期间应主动注意将合伙期间的合伙债务和个人债务严格区分开来,不要以个人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既然是为合伙经营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就一定要以合伙组织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进行。

一、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的方式是什么

根据合伙协议所约定的具体分配方式,由合伙人来进行分配。我们国家合伙企业法当中规定了,合伙企业如果要进行解散的话必须要进行财产方面的清算,对于债权债务关系要理清楚才能够完成解散

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纠纷的处理是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简易合伙如何写合同才有效?

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用个人名义贷款可以吗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借款行为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企业之间借款的双方自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息即可,注意利息约定不能过高。一、借款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1、非法借贷活动;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4、企业间的贷款合同;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合同;6、违反真实意图的贷款关系;7、高利贷利息。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公民与公民、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我国对合同的签订遵从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我国的规定,合同有效须具备三要素,即签
    2023-03-14
    74人看过
  • 以个人名义和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
    以个人名义和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对于以个人名义挪用公款的行为,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届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对于那些以单位名义将公款挪作他用的行为,是否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则存在很多争议。笔者认为对于以单位名义挪用的,应具以个人名义和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对于以个人名义挪用公款的行为,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届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对于那些以单位名义将公款挪作他用的行为,是否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则存在很多争议。笔者认为对于以单位名义挪用的,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个人冒用单位名义、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的,以挪用公款罪处罚。实践中一些单位负责人由于对单位财务拥有相对独立的管理、经营权和支配权,于是便利用该便利条件,以单位名义将公款挪作他用,以规避法律惩罚。对此,笔者认为在该种情况下应否认单位名义,仍应认定为个人的一种擅自行为。公款的
    2023-06-11
    314人看过
  • 个人合伙经营权归谁
    大多人不清楚个人合伙经营权归谁,具体来说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
    2023-02-28
    124人看过
  • 普通合伙属于公司还是个人经营?
    普通合伙企业不属于公司,也不属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非法人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是多个合伙人通过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非法人组织。虽然都是非法人组织但是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是不同的应当区分。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吗普通合伙人不可以是公司。因为公司是有限财产
    2023-07-08
    412人看过
  • 公职人员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经营企业?
    不可以,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可以开公司,但是不能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人员在职期间一律不准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能炒股吗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可以炒股。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以个人的合法财产建立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间或者利用办公室的设备进行炒股,违反者会给予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会遭到辞退处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以他人的名义经营或经营企业;(二)违反规定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票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投资其他证券;(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股
    2023-07-04
    124人看过
  • 个人合伙经营是什么?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自然人联合经营体。个人合伙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各合伙人之间,按照亏损承担比例承担责任。一、合作和合伙的法律区别是什么合作和合伙的法律区别如下:1、合伙共同出资,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享受利益为合伙;2、风险和利益按约定条件共同经营,按约定比例分配为合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二、合伙企业需要多少人组成合伙企业需要几个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3、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
    2023-06-20
    414人看过
  • 关于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版人合作经营与本合权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公司合伙人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般而言,合伙人的权利为经营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事
    2023-05-01
    330人看过
  • 用真实的经营人名字签署合伙经营协议是否有效
    法律咨询:合伙经营协议用真实的经营人名字签署是否有效?两个人合伙经营公司,但因自己不方便出面,一个人是用老婆的名字去工商注册的,合伙人也是同样的原因是用其父亲的名字注册的。现在他们俩要签一份合伙协议,那协议中的两个人如果用真实的经营人名字签署是否有效呢因为公司注册登记的人不是真实经营的人。律师回答:第一,可以让登记注册的人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好出资、利润分配、增资等事宜,再由登记注册的人分别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由实际经营人进行经营。第二,可以两个实际经营人签订合伙协议,在合伙协议中写明是分别以别人的名义进行工商登记而实际出资人、合伙人、合伙事项执行人为协议人。这样也是可以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
    2023-06-14
    376人看过
  • 个体经营户欠款合伙人是否承担
    一、个体经营户欠款合伙人是否承担个体经营户欠款合伙人需要承担。个人经营中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只有经营者一个人;而家庭经营中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是,家庭内部的几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法律上不承认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以外的所谓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无论是经营者个人承担还是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哪种都承担债务的无限责任。二、民法典如何认定合伙共同债务民法典对合伙共同债务认定没有作出规定,而合伙企业法规定,因合伙企业而产生的有关债务属于合伙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合伙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九百七十八条【合伙剩余财产分配顺序】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
    2023-06-06
    277人看过
  • 两人可以合伙经营个体工商户吗?
    个体工商户可以2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合伙经营?个体工商户可以合伙经营。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既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内部的几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也可以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也可以个人合伙经营。《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023-07-13
    135人看过
  • 两个人合伙营业执照写一个人名字属于两个人的吗
    一、2个人合伙营业执照上面写上面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不可以。个体户的经营者只能写一个人的名称。如果是合伙开店,可以以一个人为负责人办营业执照。两个人可以签一份合作协议,从而明确各自的投入与利润分配。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二、营业执照上面法人可以更改名称吗营业
    2023-03-26
    125人看过
  •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3.有书面合伙协议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6.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7.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法律规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区分(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
    2023-03-13
    295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023-06-06
    132人看过
  • 借贷用于个人经营属于夫妻债务吗
    借贷钱用于经营当然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通过该经营活动取得这些收益在正常情况下也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只要经营用于家庭生活而所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也就是说,哪怕另一半借的钱是高利贷,但是用高利贷从事经营的收益自己是有使用的,就有帮助另一半偿还债务的义务。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
    2023-02-25
    43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个人经营,债务人不承认,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裁定不予受理,用于合伙经营的,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三,事实难以查清的,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将中止诉讼。公告期限届满,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无书面借据的;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由合伙人共同偿还,裁定中止诉讼,裁定中止诉讼,法院将缺席判决。因此,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
    • 合伙人可否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设立中,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根据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实践中,合伙企业应根据以下
    • 用公司的名义借款,合伙人用个人名义借款的债务,谁承担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6
      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月亿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承担合伙月亿债务已超出其按份之债。 2、向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不足其按份之债的合伙人追偿。 3、向某一合伙人追偿的数额不能超过其应承担的
    • 经营者以自己名义以合伙名义提起民事诉讼,其负责人如何确定当事人,负责人认定经营者与经营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3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可见,经工商登记的合伙企业
    • 业务员以公司名义贷款,是以个人名义贷款,是以个人还是公司名义?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
      业务员的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