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被告破产重整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0:03:32 246 人看过

一、诉讼中被告破产重整如何处理

1、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破产重整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案件的审理,在破产管理人接受财产后,人民法院才恢复案件的审理工作。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1)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2)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二、破产重整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1、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

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

3、出资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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