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暑假打工先查清楚用人单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15:55 298 人看过

随着暑假的来临,很多放假的学生选择利用假期打工。这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以及社会经验的不足,以职业中介的幌子及招聘的名义实施各种诈骗活动。警方总结了一些常见的作案手段,提醒学生们加强防范谨防被骗。

以高薪做诱饵,骗取报名费、服装费等各种费用。不法分子打着职业中介的幌子,利用报刊和互联网发布广告,在应聘者交纳服装、体检、培训等费用后不为其安排工作,只开具不盖章收据。当应聘者要求退款时,以收回收据盖章为名,将应聘者手中的收据和合同收回,试图躲避法律的追究并以暴力相威胁,使应聘者敢怒不敢言而不了了之。

职业中介与用工单位相互勾结诈骗。职业中介与用工单位相互勾结,在收取求职者相关费用后,用工单位以种种理由称应聘者不合格,不能录用,设置一些应聘者难以接受的苛刻条件,让应聘者主动放弃应聘。当应聘者要求职业中介退款时,便以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被用工单位录用为由拒绝退款。

招聘收款后携款逃匿。不法分子以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旗鼓地进行招聘,在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后宣称招聘职位已满,承诺尽快联系合适的单位,让应聘者留下联系方式,随后携款逃匿。

学生们在暑期找临时工作时,一定要先查清楚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所谓的职业中介索要各种费用时,学生们注意谨慎交纳,决定交纳时一定要索要有清晰印章的票据,不要轻易相信今天票用完了,明天过来补给你之类的推脱言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大学生暑假打工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暑假工【网友咨询】在校大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在工厂打工时,被电扇打伤了右手大拇指,手指第一节筋被打断,经治疗,筋已被缝合,大拇指指甲被拔除,上述情况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律师答复】能否认定为工伤,首先要看伤者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按《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在校大学生一般不具备有合法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暑假打工不算就业,与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畴,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应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纠纷。因此,大学生暑假打工受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4-09
    215人看过
  • 为暑假打工学子讨回欠薪
    要么是招工时出高价,付薪时却给低价;要么是迟迟不肯发放薪水,一拖再拖;更有甚者干脆直接拒付薪酬。许多暑假打工的学子遭遇恶意拖欠,讨要工钱成了棘手问题。最近,胶州市劳动保障局连续重拳出击,为学生讨回血汗钱。8月14日上午11点左右,胶州市劳动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突然来了8名打工者,称他们系青岛某高校的大学生,一共有26名大学生,经中介公司介绍到胶州市某企业打工,当结算工资的时候被企业克扣工资,因急需返校要求尽快解决。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协调中心立即与企业所在镇政府联系,安排2名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企业进行协调。到达企业后,公司负责人称这部分大学生的工资已经全额支付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扣发大学生的工资与企业没有关系,是大学生与中介公司的问题。工作人员经过耐心细致地向企业负责人讲明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并对企业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责令企业立即兑付扣发的工资。至于公司已经全额将大
    2023-06-10
    446人看过
  • 学生暑期打工要签协议
    随着学校陆续开始放假,一些留校学生开始了暑期打工生活。28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调研员郑海雄特别提醒广大学生,在打暑期短工时,一定要在打工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同时注意一些打工陷阱,小心上当受骗。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劳动时间和薪酬郑海雄称,根据规定,学生不属用工主体,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劳动保障部门很难通过普通劳动争议法律法规,为学生维权。为避免发生劳资纠纷,学生在暑期打工前,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劳动时间、、地点、方式和薪酬等。同时,如果学生签订劳动协议前,对某些条款不明白,可向父母咨询,也可向教育部门咨询。黑中介会赚昧心钱,同学们要小心社会上个别不规范的中介机构利用学生尤其是外地学生假期急于打工的心理,引诱学生报名,收取中介费。一旦交完费,信息遥遥无期,或找几个做托的单位让学生前去联系。有关负责人支招:学生暑期打工一定要到有资质、信誉好的职介中心找工作。所谓有资质就是该职介
    2023-06-09
    491人看过
  • 学生打暑假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反映,投诉时填写投诉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明在该单位工作过的材料,例如合同、工作牌、工服、有单位签名盖章的入职表等。劳动监察机构在调查了解后,如果双方没有直接书面证据,单位又不承认学生在那里工作过,在存在劳动争议的状况下会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学生如果年满十六周岁,暑期打零工应该是合法的,十六岁以下是不行的,属于童工性质,国家是严禁企业雇佣童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根据国家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学生打工应该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所得报酬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学生
    2023-04-26
    372人看过
  • 初中生打暑假工犯法吗
    法律综合知识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04-26
    492人看过
  • 学生暑假期间在校外打架学校担责吗
    一、学生暑假期间在校外打架学校担责吗我国法律规定,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学生在校园门口遭遇暴力行为,学校都无需负任何责任。然而,外界若对在校学生造成侵害,其责任应由行为人或侵权方承担,而非由学校负责。在此期间学校仅需对在校内遭受伤害的学生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换句话说,除非学校有明显的失职行为,否则将无需为校外事件负责。至于涉及违法活动所导致的严重后果,通常来说,行为人需要承担绝大部分的责任。此外,校方可根据受害学生所受到损害的具体情形,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以协助伤者恢复健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二、学生暑假工不给工资怎么处理倘若未能如期得
    2024-07-21
    114人看过
  • 在校大学生打暑假工交社保有什么影响
    一、在校大学生打暑假工交社保有什么影响就读高校期间参与暑期工作并交纳社会保险,会产生相应的影响,这将对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造成干扰。通常情况下,假期工作属于短期性质的就业,因此可以暂缓缴纳社会保险金。然而,由于学生的身份特殊性,他们无法与企业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加上档案由学校统一管理,在这种条件下便不能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操作。此外,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来说,指的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签订口头协议,双方均有权在履行过程中任何时刻通知对方并结束用工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若因非全日制原因导致用工关系中断,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上的补偿。《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
    2024-04-10
    146人看过
  • 学生暑期打工是否涉及非法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即无论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什么时段,只要是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劳动等,都属于使用童工。暑期工签合同吗暑期工签合同。签合同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确认签订合同,其次是短期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合同就很难证明自己,已经跟用工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不付你工资的话,是很难追究用工单位责任的。所谓的劳动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或者事业,或者国家机关的,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就叫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023-08-13
    469人看过
  • 学生暑假工可随时离职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3-04-15
    493人看过
  • 学生找暑假工是合法的吗
    小学生指八岁至十二岁在读小学的学生,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一、劳动主体资格认定1、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劳动法规定的公民成为劳动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它包括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两个方面。2、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并承担劳动义务的法律资格。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并承担劳动义务的法律资格。公民在劳动法上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不同的。3、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2023-03-01
    133人看过
  • 大学期间打暑假工参加过社保
    假期工是临时工可以不缴纳社保的,学生无法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档案在学校也无法缴纳社保。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实习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实习生能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意思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2023-06-26
    250人看过
  • 给暑期打工的大学生提个醒
    7月6日,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在驻马店市解放路西园宾馆大门右侧站着几位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他们身后竖着一块块家教的纸牌,大凡有人前来咨询,他们便会围了过去,纷纷向家长介绍自己的专业特长。李某是驻马店黄淮学院的大三学生,家住上蔡县东洪乡。由于家境并不宽裕,暑假一开始她就选择在市内打工。然而,事情并没有像她想的那样顺利,她顶着日头站了半天,也没有遇到一个雇主,于是草草收拾一下东西,决定先回宿舍。明天接着来吧,可能因为刚放假,家长让孩子们先玩几天。李某和记者打了招呼,便匆匆消失在人流之中。其实,整个上午没有一个同学找到工作,仅有两名同学被家长要去了联系电话,说是过几天再联系,至于能否上岗他们也不得而知。记者以应聘的名义打电话咨询了几家企业,但是大多用人单位表示不愿意招暑期打短工的大学生。有些广告公司表示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发广告单的工作,一天一结账,不能保证天天都有工作可做。相对于其他兼职,家教
    2023-06-09
    174人看过
  • 大学生暑期打工需要“保护伞”
    日前,174位河南大学生到深圳打暑期工,却因工厂已经招工满员而被拒之门外,不得不露宿街头。而在此之前,200余名湖南永州大学生报名来沪打工,也因工厂满员滞留上海南站。在大学生暑期打工过程中,其他诸如被黑中介忽悠、被克扣工资、超时加班、发生意外伤害得不到赔偿等问题并不罕见,维权之路更是艰难。记者就此咨询相关部门后得到的答复是:大学生暑期兼职行为不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由于这是学生自主行为,学校也爱莫能助。大学生暑期打工,从招聘到用工的整个过程,都缺乏相关法律的保护和约束,这些学生的安全与合法权益,需要保护伞。■临时打工行为,不受《劳动法》保护200余名湖南永州大学生报名来沪打工,因工厂满员而滞留上海南站;174位河南大学生到深圳打工,被工厂拒之门外,不得不露宿街头;40位河南大学生到一家位于嘉定区的机电制造厂打工,因无法承受超强度劳动,要求回家,却遭工厂拒绝暑期过半,此类报道不
    2023-06-09
    387人看过
  • 中暑工伤单位给多长时间假
    一、中暑工伤单位给多长时间假停工留薪期限原则上不得超逾十二个月,若伤势严重或遇特殊情况,可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亦限为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级后停发原本薪酬,依照相关法规享有伤残待遇。如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则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引发中暑,且被确诊为职业病者,同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而需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
    2024-07-09
    5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作为一名大学生打暑假工,大学生暑期工签合同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就您大学生暑期工签合同吗的问题,做出如下解释由于学生暑期兼职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报酬完全由双方约定,这跟正儿八经地签劳动合同正式上班的情况完全不同,所以大学生假期兼职不适用《劳动法》,而与兼职员工不签订劳务协议,仿佛成了国内众多企业的惯例。但是这不意味着兼职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应聘上兼职岗位之后,可提出签订劳务协议的要求,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推脱,你又
    • 中学生暑假出车祸了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同时该单位也违法了法律法规。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 有些中学生选择暑假去打工挣钱,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1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劳动法也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十六周岁是我国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条件,也就是说,公民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具有了劳动就业的权利和行为能力,才有条件就业,低于这一法定年龄条件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外,一般不能就业。
    • 暑假接受小学生打工违法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3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 即无论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什么时段,只要是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劳动等,都属于使用童工。
    • 学生临时打暑假工扣社保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1
      因为您的身份是在校学生,一般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学生并不满足上述条件。同时根据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您和单位形成的关系也并非是劳动关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