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必要的营养费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2: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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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营养费=30元/天×营养期限
说明:指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受到损害,为弥补该损害需要补充营养而支出的费用。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伤残情况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
是否需要赔偿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
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裁判。
没有住院的,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幼病残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如果没有营养费发票的,河南省一般是10元/天。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二七区法院和郑州市中院判决的有按10元/天计算的。
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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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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