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规定,如果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占有人就有权暂时扣留对方的财产作为担保。同时,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根据合同规定,若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占有人就有权暂时扣留对方的财产作为担保。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债 务 人 抵 押 物 权
债务人抵押物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利可以出质,其中包括债务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动产和不动产。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债务人的动产或不动产为担保,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权利。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在债务人抵押物权中,债务人需要将抵押物作为担保提供给债权人,并在债务违约时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债权人则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债务人抵押物权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权利,同时也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重要方式。在债务人抵押物权中,需要注意抵押物的选择、抵押金额的确定以及抵押物的处置等问题,确保抵押物的价值和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总之,根据合同规定,若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给付应付款项,占有人就有权暂时扣留对方的财产作为担保。而在债务人抵押物权中,债务人需要将抵押物作为担保提供给债权人,并在债务违约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则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因此,在债务人抵押物权中,需要注意抵押物的选择、抵押金额的确定以及抵押物的处置等问题,确保抵押物的价值和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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