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影响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1:24:30 150 人看过

破产清算损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动性损失。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手中的金融凭证面临两类损失:一是因公司市价下跌遭受的面值损失;二是金融工具流动性下降,导致的交易成本增加。

二、意外损害损失。这类问题主要出现在资产关联企业中,如果关联一方对另一方的债权成为关联企业债权的主体,一旦债务方出现偿债危机,企业面临清算时,另一方债权企业将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

三、市场份额损失。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或被宣布破产后,客户、具有谈判地位的供应商、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出于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都会对企业经营采取雪上加霜的行动。

四、经营效率损失。企业财务承受能力不足,造成各种机会损失。一方面因为企业信誉度下降,无力进行内外部融资,被迫放弃一些高风险一高收益的项目资金支出。另一方面必须承担较高的贴现率来应付现金支付。而持有现金的行为大大降低了企业经营效率,导致公司真正的经济成本上升。

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1、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2、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或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然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对于尚有部分财产,且依据现有账册、重要文件等,可以进行部分清偿的,应当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现有财产进行公平清偿后,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3、对于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应当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清算人的范围有哪些,清算人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清算当公司进行清算时,往往是由清算组来执行的,清算组由特定的清算人来组成,一般来说清算人的范围包含哪些,清算人的职责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当公司进行清算时,往往是由清算组来执行的,清算组由特定的清算人来组成,一般来说清算人的范围包含哪些,清算人的职责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清算人是清算义务人依法成立的,负责进行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一个组织,是清算中公司行为能力的实施机构,具体执行公司的清算事务。清算人的范围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前述清算义务人与清算组织的概念区别来看,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组实际上是具体从事清算工作的人员总和。在西方国家的公司立法上,一般都规定由董事会成员担任
    2023-06-09
    303人看过
  •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异同与影响
    破产清算与重组的主要区别在于:1、参与破产清算和重组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股东均参与重组。清算组主要参与破产清算;2、管理者的职责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者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管理者在重组中的作用更像是监督者,监督重组活动;3、重组企业可以采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各种重组措施,将全部或部分股权免费转让给重组人员,将债权转让为股份、经营或资产;4、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5、重整程序是强制性的;6、债务人的权力是不同的。公司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不同1、二者概念不同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在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制度。2
    2023-07-07
    160人看过
  • 共益债务对破产清算的影响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
    2023-07-06
    420人看过
  • 法人破产清算对子女的影响
    破产时,关于法人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及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等,均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织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织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企业破产清算法人怎么处理,对法人有哪些影响企业破产清算法人怎么处理1、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
    2023-07-05
    253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产证吗,破产清算对业主的影响
    一、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产证吗破产清算业主能不能拿到房产证如下:1.如果房屋建设手续齐全,销售手续齐全,销售合同已经备案,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2.如果整栋房屋办理了初始产权,凭销售合同就可以办理产权转移手续。3.如果没有大产权,开发商又破产或者因答为资金原因无法办理,只有通过房屋主管部门,作为遗留问题解决。二、破产清算对业主的影响破产清算对业主的影响是在开发商破产后,清算的时候资产会缩水,开发商没钱回购这些已办理按揭的房屋,就是开发商没钱给银行退放的款,除非烂尾楼被拍卖,然后就不会再成为烂尾楼,客户买的房子也会照样拿到手。三、破产的基本流程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6.破产
    2022-07-04
    257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部门的职能范围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破产企业清算组的职责或功能具有特殊性依据《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1、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3、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4、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
    2023-07-22
    224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税收优先权的范围
    税收优先权是以存在税收债权为基础的。在破产清算中,国家税收债权可能包括两部分:一是破产宣告前形成的税收债权,一是破产宣告后形成的税收债权。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并未真正进入破产程序,税收债权的产生依据主要是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其纳税主体是债务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税收债权产生的依据主要是清算组变卖债务人的财产及维持债务人必要的产品销售等经营性活动,其纳税主体是清算组。上述税收债权,既包括债务人应缴纳的税款本金,还可能包括因债务人迟延缴纳税款本金而依法应缴纳的滞纳金,或因债务人存在偷、漏、逃、骗税等违法行为时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罚款。对这些不同阶段的税款本金和税收滞纳金及税收罚款是否都享有优先权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税款本金当然享有优先权,与税款本金相关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也应当享有优先权。因为税收滞纳金和税收罚款从一定角度而言都是对债务人违法的处罚,如果对债务人违法行为的
    2023-06-06
    360人看过
  • 清算费用和破产费用哪个范围广
    破产费用范围更广。债务人与他人共有的物、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或者财产权,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债务人分割所得属于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当就其应得部分转让,转让所得属于破产财产。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
    2023-06-14
    259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的次序及其影响
    公司破产后,将进入清算组进行清算,财产清算的清算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破产企业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破产企业欠税、破产债权。同一顺序债权清偿不足时,按比例分配。公司破产是指公司由于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法院依法宣布停止经营,并处理债权债务。此时,公司将进入清算组进行清算,财产清算的清算顺序为:(1)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2)破产企业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3)破产企业欠税;(4)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按照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前,后一顺序债权不分配,同一顺序债权清偿不足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清算顺序是什么?破产财产清算顺序是指,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为:首先,破产人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破产人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次,破
    2023-11-13
    400人看过
  • 破产清算对法人的影响是什么?
    破产清算对法人的影响是: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一、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
    2023-06-22
    418人看过
  • 破产清算企业法人有什么影响,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企业法人有什么影响破产清算企业对法人的影响:1.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企业破产清算时的程序: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
    2023-06-06
    248人看过
  • 银行破产有哪些影响
    一、银行破产的后果1、什么是银行破产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可见,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原因(或称为破产标准),我国立法将之界定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具体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其现有的财产、信用以及技术手段等客观上不能偿付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并呈持续状态或必然发展为持续状态的。2、银行破产的后果在银行体系中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储蓄和债务、金融产品。如果银行真的破产了,首先最有可能会出现百姓群众彻夜排队挤兑的情况,但更多的情况是有关部门会引导同城他行资产转移。其次,国家会清查债务,大多数房地产都会资金链断裂。现在没有哪个房地产不贷款的,他们的游戏规则就是现金流的游戏规则。如果要立即还清数个亿的资金,那么房地产只能清盘套现。目前银行的债务最主要就是房地产行业,如果清查银行的烂账情况房地产行业肯定首当其冲。如此一来,谈论了N
    2023-02-23
    244人看过
  • 破产企业清偿的范围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如何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范围内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他方不负连带责任,没有清偿义务,但自愿协助清偿的法律不禁止。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
    2023-07-03
    48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对股东影响有什么
    一、破产清算股东债权的解决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权投资在新《公司法》下转化为了债权投资,从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责任保护,进而将有限责任的风险完全外部化。二、破产清算费用与程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
    2023-02-25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破产清算费包括哪些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7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 (4)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清算公司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 破产清算后的业主得到哪些影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申报债权所需资料: 1、《债权申报表》;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破产清算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是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很多,企业会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这是整个破产程序中的重要一环。企业提请破产清算,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否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样就耽误了时间。
    • 不适用破产清算的财产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0
      不适用破产清算的财产有: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4、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5、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
    • 破产宣告的法律影响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06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提出和解。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其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并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法院裁定认可后,产生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点: 1. 破产程序的终了。破产和解方案生效后,破产程序将中止,并未终结破产程序。这一规定对破产企业非常不利,因为企业一旦处于破产程序中,就没有人敢与其发生业务关系,其融资、产品销售等将会遇到极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