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5:30:13 333 人看过

实践合同有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从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消价格的担保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给另一方保管的合同。借款合同应为实际合同。只有在实际借款后,贷款人才能与借款人形成权利和义务关系。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后生效。贷款人可以在借款前撤销借款,借款人可以在借款中停止借款。

什么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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