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申领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8:52:48 106 人看过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北京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关于北京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以下通知。

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就字〔2020〕3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标准为本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

在续发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续发失业保险金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对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符合续发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自动为其办理续发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为其一次性补发期间应发未发的失业保险金。

三、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四、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时间核定其领金期限,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经审核合格的,按照申请之日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生成失业保险金发放表单。失业人员确认无误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存在异议的,对异议信息修改或核实后再行申领。

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时,应主动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街道(乡镇)或登录互联网平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公共服务平台“就业超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六、失业人员出现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但未主动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经办机构应停发相关失业保险待遇,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的金额。拒不退回的,纳入社会保险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指导各街道(乡镇)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八、本机关之前印发的其他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

失业保险金,根据员工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而定,缴纳时间越长,能领到的失业金越多。北京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为:根据缴纳年限计算,最低发放70%,最高发放90%。领取失业金后,失业金的缴费年限会重新开始计算。失业金直接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这部分金额直接由社保局发放,不用经过企业代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的法律规定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当地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档案由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管的,代管机构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当地经办机构。第三十条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第三十一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凭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但其享受待遇期限不超过二个月的,
    2023-05-04
    223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是怎么样的
    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虽然是国家给予人们的最最基本的保障,但是却远远不足以满足于现代人们的生活消费开支,不过,麻雀虽小,但是五脏俱全,有时候外卖看似没什么用的五险一金在某些情况下也会起到救命的作用。我们就拿失业保险来说吧,当自己突然失业了又没办法马上找到新的工作,没有了生活来源,家里的一切又需要开销,这时候,微薄的失业保险却能够解决燃眉之急。辞职后可以领失业金吗自己辞职的,按规定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另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领失业金。申请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
    2023-05-31
    90人看过
  • 烟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规定
    凡未参加挂档的失业职工必须持本人《失业证、《身份证于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的第二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失业保险金申领期。失业人员按照本人《失业证编号的末尾数来确定申领日期。即末尾数是单数的(1、3、5、7、9)是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八点三十分;末尾数是双数的(2、4、6、8、0)是周一至周五的下午二点,到劳动就业办公室(一楼失业登记处)参加失业保险金申领。凡是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下一季度的失业保险金及待遇。参加失业保险金申领对照表
    2023-05-10
    241人看过
  • 失业保险发放规定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工作相衔接的重要方式。按月发放,可以保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了解失业人员的情况,并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及时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从以往情况看,绝大部分地区采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失业人员发放现金的方式。在一些地区,也采用了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按照《条例》规定,应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凭证,失业人员到指定银行兑现。这样做,可以减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现金使用量,提高资金的安全性,是发展方向。目前一些还不具备银行代为发放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银行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论采取哪种发放方式
    2023-05-04
    478人看过
  • 失业期保险基金怎样申领发放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昨天,市人社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失业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从1月1日开始,市区领取失业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提高至216元,尽管标准提高,但仍然不需要参保者自掏腰包,全部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医保支付标准多少市直、广陵、邗江支付标准调整为216元社保基数每年都在调整,那么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是不是会跟着上调呢?根据最新出台的《通知》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费率为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按此计算,调整后,市直、广陵、邗江支付标准调整为216元,江都区调整为204。25元。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医保补贴也会随之增加,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医疗保险不用自己缴费。补贴可享受多久最长连续申领时间不可以
    2023-05-01
    411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领取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等等,以下是详细介绍!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失业保险金领取发放标准最新消息:社
    2023-05-05
    40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1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5
      按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失业保险金领取办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标准是该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2
      按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失业保险金领取办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2
      按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失业保险金领取办
    • 失业保险金申领怎么发放?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