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形式的常见种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3 17:51:34 497 人看过

一、工程承包形式的常见种类有哪些

工程承包方式有的类型:

1.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雇用工人;

3.自带劳务承包,是指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工程承包合同诉讼期限

工程承包合同诉讼期限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个人能否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书

个人不能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书。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不具有承包资格,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n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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