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与租赁合同如何纳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6:55:17 374 人看过

一、仓储合同与租赁合同如何纳税

(一)增值税

1、税率差异

仓储服务

属于增值税现代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3%或6%(可选择简易计税);

注:仓储服务一般纳税人如果选用简易计税,按3%缴纳增值税,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不动产租赁

增值税税率为5%或9%,增值税处理相对复杂:

(1)一般纳税人:

出租房于营改增之前取得的不动产用于出租,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5%缴纳增值税;反之,则需要按照9%缴纳增值税。

注:若不动产与出租方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

出租住房: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都可按1.5%缴纳增值税;

出租非住房: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二)印花税

《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合同缴纳印花税,依据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不动产租赁合同》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依据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印花税所涉税率虽然相同,但是两种业务所涉税目并不相同。

注: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合同价款,因此合同签订时一定要价税分离,列明不含税金额。

(三)企业所得税

无论是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或是仓储保管合同,都会引起场地使用权在一定时间段内的转移,因此出租方(保管方)在经营租赁(仓储服务期)内收取的租金(服务费)都应当在租赁期(服务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如果其他分摊方法更加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在提供免租期(免费服务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服务费)的总额在整个租赁期(仓储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仓储期)扣除免租期(免费服务期)后的期间内分摊。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简单地理解,租金(仓储)收入在收到时即已触发增值税纳税义务,而企业所得税及财务账务处理应将租金(仓储)收入的总额按月分摊计入各所属期间内。

二、仓储合同特点

(一)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二)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三)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四)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三、租赁合同特点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三)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仓储合同应该如何理解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仓储合同应该如何理解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有哪些义务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要求的义务是:1.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物品性质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2.验收和通知义务保管人在接受存货人交存仓储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仓储物验收时保管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遇到以下情况的,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1)货物发生变化。例如,发现仓储物出现异状,发
    2023-07-11
    305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仓储合同
    一、法律如何规定仓储合同1、法律规对仓储合同的规定:一句我姑哦《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服务、存货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仓储合同的条款包括:货物的品名和品种;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限;(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二、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
    2023-06-14
    453人看过
  • 我们该如何写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其实很好理解。仓储就是仓库对物品物资进行存储、保管。仓储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存在,仓储是物品流通的主要环节和重要支柱。第三百八十一条【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生效时间】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三百八十三条【危险物品的储存】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第三百八十四条【仓储物的验收】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
    2023-06-01
    85人看过
  • 怎么区别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是有偿的等。一、诺成合同包括哪些合同诺成合同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房屋转让合同、借贷合同、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等。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二、保管合同什么时间成立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但是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3-08
    304人看过
  • 怎么区别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联系是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下列几点区别: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除了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之外,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也就是说,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寄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在保管物没有交付之前,虽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保管物品的一致意思表示,但保管合同还不能算是成立。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存货人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是属于仓储合同成立后对合同的履行行为,而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也就是说保管合同一般是无偿的,但如果当事人明确约定支付保管费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
    2023-03-13
    185人看过
  • 租赁合同要纳多少税
    法律综合知识
    签订租赁合同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免征印花税。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024-05-16
    197人看过
  • 《仓储合同》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违反仓储合同应如何承担责任?
    1、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仓储物的品种、数量、包装交付仓储物于保管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存货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仓储物的,如果保管人要求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的,存货人还应当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如果保管人拒绝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存货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包装等履行合同义务的,是违约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存货人承担。2、存货人在交付仓储物时,未依合同提交验收资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由于存货人没有交付有关的验收资料,保管人无法对仓储物继续验收入库的,保管人可以要求存货人补交验收资料;如果存货人不能补交验收资料的,保管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存货人承担违约责任。存货人对其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的验收差错和保管人的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仓储合同的仓储物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在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交付保
    2023-06-09
    355人看过
  • 仓储合同对仓储物的要求
    一、仓储合同对仓储物的要求仓储合同对仓储物可以有如下要求:1.仓储物是否违法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3.合同中要注意明确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4.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二、仓储合同的特点仓储合同有如下特点: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三、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仓储合同
    2023-06-07
    460人看过
  • 仓储保管合同中的仓单如何制作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间;(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一、保管人验收应当注意什么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人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保管人在接受存货人交付的货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的项目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状况。验收包括实物验查和样本验查。仓储物有包装的,验收时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者货物上没有标记的
    2023-06-27
    95人看过
  • 仓储合同模板
    法定代表人
    甲方:______住所:______乙方:______住所:______双方就下表所列物资储存事宜协商如下:1.储存物资表┏━━━━━━━━┯━━━┯━━━┯━━━┯━━━━┯━━━━┯━━━┓┃品名│规格│单价│数量│交货日期│储存仓库│附注┃┠────────┼───┼───┼───┼────┼────┼───┨┃││││││┃┠────────┼───┼───┼───┼────┼────┼───┨┃││││││┃┠────────┼───┼───┼───┼────┼────┼───┨┃││││││┃┠────────┼───┼───┼───┼────┼────┼───┨┃││││││┃┗━━━━━━━━┷━━━┷━━━┷━━━┷━━━━┷━━━━┷━━━┛2.储存期间:______3.储存场所:______4.仓储物保险:______5.双方权利义务:______6.仓储费及其他费用
    2023-06-09
    429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有哪些区别,仓储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一、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有哪些区别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1.性质不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原则不同。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没有资格限制,仓储合同的被告人必须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二、仓储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吗仓储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货物。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在未约定期限而收到仓库营业人合理的货物出库的通知时,存货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的提取。并且,存货人应该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费又称仓储费,是指保管人因其保管行为所应取得的报酬,其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均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义务,而存货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留置权的基本前提即成就。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存货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2023-05-03
    500人看过
  • 仓储合同留置权如何行使
    一、仓储合同留置权如何行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在我国的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4、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5、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由于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中的一类,所以仓储合同有留置权。二、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货物。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在未约定期限而收到仓库营业人合理的货物出库的通知时,存货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的提取。并且,存货人应该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费又称仓储费,是指保管人因其保管行为所应取得的报酬,其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均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
    2023-05-03
    414人看过
  • 如何防范仓储合同的陷阱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方面陷阱:不写损耗或不实写损耗而任意填写。防范:(1)如实正确填写损耗;不填或少填,保管方赔偿责任重,多填,存货人损失大。少填或多填也容易出现纠纷。(2)合同中要订明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目前,仓储仓储物损耗的标准规定有:《商业仓库管理暂行条例》、《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以及《百货文化用品、商品运输保管定额损耗管理试行办法》等。包装条款方面陷阱:不写或填写不明。防范:合同中要明确仓储物的包装条款,如包装仓储物必须明确由存货人负责。因为保管人不负有对仓储物包装的义务,只负有对仓储物的包装储存的义务,因此,不能搞混。其次,必须明确包装的各种具体要求。如包装物的外层包装用料,内层包装要求;易碎、易腐物品或危险物品的包装
    2023-05-01
    234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3、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二、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
    2024-03-31
    14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租赁冷库是仓储合同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不一定是仓储合同,具体要根据合同内容确定。
    • 仓储合同如何分类?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1
      仓储合同的分类方式:按物流工作的不同进行分类,且一般可分为商品储存合同、代办保险合同、商品包装合同、商品养护合同、代办运输合同、商品检验合同等。
    • 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生效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7
      因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生效。除非合同中另外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按照合同的约定生效。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合同约束,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仓库租赁合同书要要如何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仓库租赁合同书 一、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出租库房坐落地址: 三、储存商品名称:(进口包装未拆箱7件) 四、租赁面积:XXXX平方米的库房(与相临区域有通道隔离) 租赁期限:租期为此合同生效日至200X年X月XX日止。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以XXXX平方米为准,每平方米每天0.XX元,每月租
    • 如何写仓储合同的律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0
      找律师写个协议书的收费价格不定,有几百的,也有上千的。具体的参考价格为:600-2000、3000不等。 收费要考虑的标准: 1、案件的复杂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越简单收费越低; 2、案件标的额,金额越小收费越低; 3、律师资质,资质较深的可能收费较高; 4、受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 5、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律师收费价格也不一样; 一般律师起草协议书的步骤: 1、了解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