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措施执行后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08:15:51 249 人看过

保全财产进入执行程序后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发生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后应当如何处理

家里发生保险事故,火灾,水浸等那么当然是首先打电话给消防部门了和保险公司了,然后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施救措施,减少家庭财产的损失。

如果发生盗窃或其他天灾人祸,首先要做的是保护好现场,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

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供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证明,受损物品清单,购物原始发票等赔款期限为10天,前提条件是赔款金额要先确认下来。

双方确认后,保险公司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赔款数额确定期为60天内,60天后仍不能确定的,保险公司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确定的最低数额先行支付,待最终确定后再补齐差额。

索赔时效为两年,超过规定时限,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是通过对损毁财产数额以及损害财产的次数来进行犯罪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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