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名誉权侵权的10个实务要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8:40:07 262 人看过

一、名誉侵权后应当去哪个法院起诉。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问。四、

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答: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问。一、

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二、名誉侵权的情形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侮辱和诽谤两种情形。侮辱是指行为人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形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隐瞒真相,故意或者过失捏造某种虚假的事实并加以传播。

三、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的条件。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问。

四、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中侵权信息散布的范围。名誉侵权构成要件侵权信息散布的范围只需为第三人知悉即可,无需向较大人群散布。

五、证明侵权的证据

1、证人证言

2、照片

3、新浪博客文章(还要证明文章的作者)

4、通话录音

5、住院病历(需证明生病与侵权行为有关)

6、公证处,保全的一些网上证据等等。

7、受害人平时的一些荣誉证书,奖章等等。

8、监控视频,还要证明视频中的行为特定性,如张贴的为具体什么内容。

9、报警记录

六、名誉侵权中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及赔偿的费用

1、公证费案例索引:武昌区人民法院(2012)鄂武昌民初字第05780号

2、医疗费:证据材料充分的可以。

3、精神损失费:酌定。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第十问。

七、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一问。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2、《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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