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和贪污行为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7:41:59 202 人看过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二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账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公款被挪用的事实。

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区别有什么

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主观意图和目的;

3、两者侵犯的对象不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都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诚信,但两者的区别也很明显;

4、客观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侵吞、盗窃、诈骗等方法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使用本单位公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公款挪用和贪污的处罚有哪些?
    贪污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标准:1、情节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4、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主体的认定问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3
    113人看过
  • 挪用公款行为有哪些特征,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
    挪用公款行为有哪些特征而挪用公款行为的当事人只是为了在一定时期内非法取得相应公款的使用权,因此当事人不会实施推卸或逃避经管责任的行为,从财务上看具有明确清楚的财务责任主体,而且通过一般的财务核对方法就能确认和追究具体的经管责任人和行为人,大多数案件能及时追回被挪用的公款或调整原先不准确的财务责任主体。所以,以账实不符的虚假形式反映公共财产原样存在,并有具体真实的财务责任人始终承担经管责任,或案发时行为人能主动说明因其挪用而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并自觉承担被其所挪用公款的经管责任,是挪用公款行为的一般特征。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实践中,贪污与挪用公款两种犯罪行为往往不容易分清,影响到反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总结几年来从事反腐工作的经验,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犯罪的财务特征加以概括,以期有助于对它们的正确界定。贪污行为包括占有财产和推卸或逃避财产经管责任两个方面。由于占有财产的行为具有秘密性,而
    2023-12-13
    164人看过
  • 挪用公款和贪污公款判刑哪个重?
    一、挪用公款和贪污公款判刑哪个重?挪用公款和贪污公款判刑哪个重,应当是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当然是贪污罪处罚更加严重,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
    2023-04-20
    413人看过
  • 公款挪用后逃匿是否属于贪污行为
    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383条的规定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化,即由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都失了控制,这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具体是什么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区别,具体是: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2、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
    2023-07-09
    130人看过
  • 贪污和盗窃有什么区别,贪污的程序是什么
    ①只要财产处于非法占有状态对他人实际支配的领域,即使他人没有实际持有或监控,也属于他人占有。比如,别人的房子和车子里的财产,即使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也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②虽然不属于他人支配的范围,但可以推定为他人实际支配时,也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比如,一辆停在别人门前的自行车,即使没有上锁,也应该被认为是别人的。另一个例子是,任何挂在别人门窗上的财产都是别人的。无论宠物在哪里,都应视为主人的财产。(4)即使原占有人丧失占有权,当该财产转让给建筑物管理人或第三人时,也应视为他人占有的财产。例如,乘客在出租车上忘记的财产属于出租车司机。虽然它属于相对于乘客而言被遗忘的财产,但它属于相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他们拥有的财产。因此,第三人从出租车上拿走财物的行为应视为盗窃。占有权是否转移,取决于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能否有效管理该财产。5。当几个人共同管理某一财产,并且他们之间存在主从关系时,下级是否也拥
    2023-05-31
    373人看过
  • 贪污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1、挪用公款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三
    2024-04-19
    350人看过
  • 李平贪污、挪用公款案
    被告人李平,男,1967年2月5日出出生,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人,高中文化,原系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明县支公司出纳员-住该公司宿舍。1997年5月1日被逮捕。现在押。-广西壮族自治区品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分院指控被告人李平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于1999年4月26日以〈1998〉南地刑初字第10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平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千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李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三千元。宣判后,被告人李平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0月8日以〈1999〉桂刑经复字第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
    2023-06-11
    410人看过
  • 贪污,挪用公款犯罪行为的财务特征有哪些
    公共财产的管理与行为人的职务便利根据法律规定,两罪主体相同,并且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均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即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便利。从财务角度看,这种便利是公共财产的管理形式所有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具体的公共财产划归具体的人分管所派生的。因为公共财产所有人,或国家或集体或股份体等,其财产是本身经营或运行所需要的多而全的群体性财产,不可能由某一个人(如法定代表人等)去统揽管理这些财产,而必须根据安全性‘、可靠性和真实性的原则建立一种科学的、严密的管理机制。这种机制最主要的特点是收支、进出合法有据,并由各个具体的人负责执行,各个具体的人再根据被赋予的管理权限行使职权并向法人(所有人)负责。如有缺失或差错,法人(所有人)首先追究的就是这些财产管理人的管理责任。因此,这些公共财产的经手管理人就其所经管的具体财产享有一种职务上的便利,但同时也是一种职务上的制约。在这种管理机制下,各个承担管理责任的人就
    2023-06-03
    335人看过
  • 挪用公款和贪污罪的异同比较
    挪用公款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1、侵犯犯罪对象的程度不同于犯罪对象的范围;2、犯罪行为方式不同;3、犯罪的目的不同;4、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同;5、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6、具体情况下法律后果不同;7、量刑程度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
    2023-07-05
    197人看过
  •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的定义有何不同
    一、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的定义有何不同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2.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客体上都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挪用公款罪仅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
    2023-12-17
    335人看过
  • 贪污和受贿的区别,怎么区分贪污和受贿
    一、贪污和受贿的区别,怎么区分贪污和受贿贪污犯罪和受贿罪主要存在以下区别:1、贪污罪的犯罪客体为公共财物,而受贿罪的客体为他人的财物。2、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而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收受或向他人索取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
    2024-01-27
    477人看过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哪
    1、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贪污罪侵犯的对象包括公款和公物,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一般仅限于公款;2、主体范围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就是挪用,挪用不是占有,是以归还为前提的,即挪用只是为了暂时的使用。从挪用的目的看,并非将公款据为己有,而只是获取其使用权和收益权。挪用者的本意是使用一段后归还,而非永久占有。贪污罪是以永久性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非法控制公共财物后,希望最终转移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使所有权的真正享有者永久性地丧失行使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一、伙同挪用公款会有什么罪1、伙同挪用公款会有挪用公款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
    2023-06-29
    296人看过
  • 如何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如何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没有打算归还。(2)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前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贪污罪只要非法占有了公物即构成犯罪。(3)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挪用公款未超过一万元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时,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犯罪;而贪污行为一经实施,即使在案发前全部退赃也不影响其犯罪的构成。(4)刑程度不同。后者要比前者处罚重。二、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
    2023-03-04
    233人看过
  • 大贪污和小贪污有区别吗?小贪污没人管吧
    大贪污和小贪污有区别,只是金额大小的区别,都是构成贪污罪,触犯了刑法,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贪污罪,建议到当地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举报,请求当地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进行监督和调查。反贪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反贪污贿赂局根据举报中心或其他的渠道提供的犯罪线索,对该线索进行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有署名控告人的,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反贪污贿赂局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机关,有侦查权,可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的法定侦查机关。
    2023-02-19
    480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挪用公款行为与贪污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22
      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在主观上以及行为方式上有所不同。如果我国的公职人员在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来挪用公司的财物或者是恶意贪污公司财务的行为时,不仅会严重危害到公司的财产安全,同时也是会影响社会的治安以及秩序,所以司法机关是会根据涉案的具体金额做出处罚。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异同点是什么,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3
      相同点:1.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2.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2.犯罪对象都是国家的财产。3.主观上都是明知的,都是为了个人私利。不同点:1.犯罪目的不同。贪污罪的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为个人使用。个人使用分三种情况:使用公款解决个人急需;使用公款为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使用公款进行赌博、走私等违法活动
    • 公务员挪用公款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怎样区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7
      两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其主要区别是:(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
    • 区别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罪名界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7
      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三种权能,而后者侵犯了包括出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就犯罪对象而言,前者为公款和特定公物,后者为
    • 2022年挪用公款和贪污两种罪拘的区别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4
      挪用公款和贪污两种罪的区别有: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主体范围不同;犯罪目的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