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的效力规定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04:16 318 人看过

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人的,在重整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只有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才能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重整计划什么时候执行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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