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恢复供气的规定是:用户在补足费用或购买气量后,将IC卡插入气表,气表阀门自动开启。没有使用IC卡的智能气表,均由燃气企业人员远程超控。除紧急事故外,恢复供气应当事先通知用户,同时不宜在夜间恢复供气。
天然气一类二类三类标准
天然气按硫和二氧化碳含龄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作为民用燃料的夭然气,总硫和硫化氢含量应特合一类气或二类气的技术指标。一类:总硫量小于等于100mg/m3;硫化氢,6mg/m3;二类:总硫量小于等于200mg/m3;硫化氢,20mg/m3;二氧化碳:3.0。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
关于取消暖气、天然气初装费的规定
160人看过
-
偷取天然气的处罚规定
426人看过
-
保定天然气的剖析
92人看过
-
天然气初装费退费规定
331人看过
-
天然气初装费国家规定
424人看过
-
租房天然气漏气怎么办
106人看过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
天然气管道恢复需要哪些手续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管道燃气经营者因工程施工或者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至少提前四十八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件原因需要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通过电视、网络、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媒介及时告知用户,并报告燃气主管部门;恢复供气时,应当事先通知燃气用户。
-
天然气管道供货管理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管道燃气经营者因工程施工或者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至少提前四十八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件原因需要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通过电视、网络、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媒介及时告知用户,并报告燃气主管部门;恢复供气时,应当事先通知燃气用户。
-
天然气直供政策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8天然气直供政策如下:1、设备购置补贴70%。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2、采暖期用气补贴。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3、“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
-
天然气供暖政策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3冬季采暖是本市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用事业。本办法所称的热是具有公用服务性的特殊商品。供热实行统一规划、政府许可、市场选择、用户主体、企业负责、部门监管、群众监督、依法办事的原则。供热运行以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优化资源配置为基本要求,市政府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
-
燃气法对于使用天然气的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3燃气用户应当按照燃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燃气,并配合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燃气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与当地燃气气源不相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二)盗用管道燃气;(三)擅自开启或关闭管道燃气公用阀门;(四)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户内燃气设施;(五)擅自改变燃气用途或者私自向他人转供燃气;(六)在已安装、使用管道燃气的厨房(灶间)内同时使用其他气源;(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