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否对不动产进行现场检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54:52 183 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否对不动产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不动产进行实地核查,如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属的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等。

第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核查:(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的抵押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而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发生权属纠纷或者涉及他人利益的登记申请,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实地检查或者调查时,申请人和被调查人应当配合。注销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期限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窗口备案并收到受理回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其他登记业务的工作日相应顺延,但以受理回执载明的工作期限为准。(1)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资格和当事人注销申请的合法性。登记主管机关除对申请人的身份、资格、委托书进行核实外,还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注销登记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

(2)注销登记应记录在登记册中。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事项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书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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