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援助的基本常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0:00:43 377 人看过

法律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合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为:咨询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案件及经济善审查在20天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签订法律援助合同――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

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案件按下列原则管辖: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法律援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

(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

(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

(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申请法律援助应带的材料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受援人享有地权利

受援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受援人应履行的义务:

受援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

(3)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援助相关文章
  • 法律常识之订立基本原则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1诚实信用的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开展的重合同守信誉活动,就是为了促进合同当事人的诚实信用度,进而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2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凡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3)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
    2023-04-10
    200人看过
  •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
    一、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原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失去法律效力,在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中不能再继续适用。交通民警警从5月1日起,对新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只可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办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案件中,不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的标准和代码,按照省公安厅的规定执行。二、哪些情形可以扣留车辆1、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罚款处罚的;2、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的;3、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4、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023-04-12
    279人看过
  • 关于知识产权增资的基本常识
    1、出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要放宽公司设立条件,鼓励创业,鼓励投资,尊重公司运作方式的多样性和创业者以及经营者的能动性。2、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有一定的限定条件第一、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因为非货币出资也是公司的注册资本的一部分,注册资本最终是以货币数额来体现的,因此,无法用货币估价的财产不能作为出资;第二、必须是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因为股东财产一旦作为出资,即成为公司资产,必须办理相关财产转让,如果不能转让,就不能成为公司资产。需要说明的是,仅是能够转让还不够,还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可流通物,法律不允许转让的不能作为出资;第三、即使可以用货币估价,也可以依法转让,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是不能用做出资的,3、确定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应当经过评估这个环节。这里包括了三层含义
    2023-06-08
    475人看过
  • 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法律援助制度概念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二)法律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1、保障公民获得平等法律服务的权利。国家是承担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2、公民应获得公正程序之保障:(1)法律援助的目的是让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得到法律援助。(2)法治要通过公正的程序来体现。(3)法律援助制度能够保证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三)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特征1、法律援助的内容是人人获得法律服务。2、国家是法律援助的主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3、法律援助制度的形式,是通过减、免社会弱者的法律服务费、诉讼费等方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23-06-11
    71人看过
  • 法人股的基本概念/基本常识(一)
    一、法人股的概念人股是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的总称。简单地说,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二.法人股股权类型的划分(1)按股东权利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于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最常见、最普遍、最基本的股权形式。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经营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等基本权利。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股权,其股东享有一些优先权利,主要为如下两方面:第一,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并且优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第二,公司破产时,优先股股东优先于
    2023-06-09
    314人看过
  • 有关工伤的法律常识
    关于工伤的基本法律知识:《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处理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处理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如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按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2023-07-11
    67人看过
  • 法律常识商品房保修期限的基本知识
    一、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则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1)屋面防水3年;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
    2023-06-19
    294人看过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一,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变更和注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掌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基础信息的主要方法。缴费单位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本单位所在地的负责医疗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时应出示本单位的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的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国家质量监督部分办法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同时要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是指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参保单位需要到本单位所在地负责医疗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变更的特定程序。缴费单位的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号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中的任何一项发生
    2023-05-25
    114人看过
  • 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基本常识
    一、总揽式服务该项服务适合法律事务比较多的公司、企业,您只需投入少量资金,就能将公司全年的法律事务全部解决,包括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按现行的律师收费标准计算您公司至少每年可节省50%的律师费开支,并能达到非常好的效果。该服务每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3-5万元。服务范围包括:1、通过电话、传真、email和约见、面谈解答公司法律咨询;2、提供适合本行业的法律法规;3、协助公司起草、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协助公司起草劳动用工合同和用工手册,避免劳资纠纷;5、起草、审查、修改公司对外经营的各类合同;6、应邀代表公司参加各类经济谈判;7、全年免费为公司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8、全年为公司免费办理律师见证;9、全年免费代理公司的诉讼、仲裁;10、代表公司处理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涉及调查、异地办案,由此产生的调查费、交通费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等费用由公司、企业另行支付。二、日常式服务适合法律事务比
    2023-06-19
    284人看过
  • 如何掌握法定继承的基本法律常识
    法定继承需要知道的法律常识如下:1、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2、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一、关于怎样取得继承权取得继承权的方式如下:1、通过遗嘱的指定,取得继承权。通过遗嘱取得继承权的方式充分尊重了财产原主人的意愿;2.通过亲属关系,依法取得继承权。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二、同父异母的儿媳和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房产吗同父异母弟弟有资格继承房产。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有资格继承房产的。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
    2023-04-01
    227人看过
  • 基金投资的基本常识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说白了就是专家替你理财。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根据募集方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具有公开性、可变现性、高规范性等特点。私募基金,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具有非公开性、募集性、大额投资性、封闭性和非上市性等特点。上市基金根据能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上市基金和非上市基金。上市基金,是指基金单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比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式基金。非上市
    2023-06-09
    78人看过
  • 办理公证要知道的基本法律常识
    1、申请公证是否需要本人?一般可以自行前往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但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须本人亲自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申请;其他组织由其负责人代表申请。2、办理公证应当向哪个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任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如房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既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任一公证机构提出,也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3、申请公证时应向公证机构提供什么材料?一是当事人的身份、资格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或法定代理人代理申请时,还须提交上一个问题中提到的材料);
    2023-04-24
    392人看过
  • 法律援助能帮助识别工伤吗
    法律援助能否帮助识别工伤法律援助中心无法识别工伤。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部门的授权,对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认定为工伤的行政确认法律。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才能认定工伤。法律援助中心不具备这一职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当事人根据鉴定意见需要决定是否提起诉讼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管辖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对象在主张权益的过程中,确需通过司法鉴定取得相关证据的,可以向同一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
    2023-05-02
    136人看过
  • 有关诉讼仲裁的基本法律知识(五)
    四十、问:什么是仲裁协议?答:按照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
    2023-04-27
    118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援助
    相关咨询
    • 医药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规定: 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
    • 遗赠的读音都有什么基本的法律常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离婚法律援助剧本是哪些,有哪些知识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
      关于离婚法律援助剧本的回答为1、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类型是人身损害、刑事案件未成年人,且家庭贫困的。向当地司法局申请。 2、离婚案件不属于法律援助案件范围。
    • 在哪儿可以寻求有关于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2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提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证明文件。《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生效,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根据本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未委托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指定辩护:(1)依法要求国家赔偿;(2)要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要求支付养老金
    • 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有哪些法律基本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1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援助。下列情形应提供法律援助: 1、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未委托辩护人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是盲.聋.哑人,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未委托辩护人; 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死刑,不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