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7:32:39 475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二)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管辖: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逃脱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中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执行。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六)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什么是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什么是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刑法中的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具体包括:领陆,即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其地下层,这是国家领土刑法中的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具体包括:领陆,即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其地下层,这是国家领土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部分;领水,即国家领陆以内和与陆地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水域,包括内水、领海及其地下层。内水包括内河、内湖、内海以及同外国之间界水的一部分,通常以河流中心线或主航道中心线为界。领海即与海岸或内水相领接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包括海床和底土。根据我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发表的声明,我国的领海宽度为海里。领空,即领陆、领水的上空。

二、属地管辖权原则

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管辖权的连接因素而形成的原则。换言之,只要这个案件当中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居所地在法院所在国,或者说这个案件的标的物在法院所在国,那么这个国家的法院就能够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这个国家的法院就对这个案件取得了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共同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权属
    我们公司与外地某公司因合同中对方违约产生纠纷,合同规定我们公司的经营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因此我们就在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了,而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法院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到他们的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请问,本案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该如何处理?读者:本案是一件特殊地域管辖案件。特殊地域管辖案件一般都有两个以上法院对其享有管辖权,即具有共同管辖的性质。此类管辖的特殊性,一是源于诉讼性质本身,二是根据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属于因法律规定而引发的共同管辖案件。我国《民诉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
    2023-06-06
    393人看过
  • 诈骗罪管辖资金流出地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一、诈骗罪管辖资金流出地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因此,除诈骗行为地、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结果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外,其他地方公安机关不能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但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受理,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诈骗
    2023-04-29
    73人看过
  • 行政管辖如何确定所属地
    一、行政管辖如何确定所属地行政管辖确定所属地的确定为: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一审行政案件,并且行政案件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二、对行政诉讼管辖权有异议如何上诉行政诉
    2023-12-14
    496人看过
  • 我国刑诉法确定管辖的原则有哪些?
    一、管辖的规定第二章管辖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
    2023-03-24
    361人看过
  • 跨国代考如何确定刑事管辖权?
    随着网络的普及,枪手的交易范围扩大,不再局限于国内,而是跨出国门跻身国际贸易了。涉外犯罪带来的风险和纠纷增加,案件受理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属地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属人管辖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保护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依照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被抓获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普遍管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涉外刑事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特殊管辖(1)中国使领馆内犯罪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犯罪的案件,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其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
    2023-06-05
    484人看过
  • 什么是属地管辖权以及一般如何确定
    什么是区域管辖权区域管辖权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层级管辖权仅决定哪一级法院将在未来审判该民事案件一审,而区域管辖权则是在确定管辖级别后,确定由哪个地方法院管辖。只有根据区域管辖权的规定,我们才能最终确定哪个地方法院将受理和审理案件如何确定区域管辖权一般来说,区域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原告是被告”,即,它通常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也称为一般区域管辖权。实行“原告是被告”的原则,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有利于采取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被告败诉也有利于执行;同时,也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权的一般原则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多个被告住所地、惯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
    2023-05-07
    324人看过
  • 我国是怎么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我国大陆与香港、台湾等地的法律不同,也在此简单介绍一下:在香港冲突法中,有确定离婚案件审判权的规则,这些规则指出,香港法院对法域间的离婚案
    2023-04-27
    329人看过
  • 国际刑事属人管辖权与刑事属地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国际司法合作,是解决国际间刑事属人管辖权与刑事属地管辖权冲突的有效途径。国际司法合作的方式主要有:1、签定双边引渡条约在国际法上,从某种意义上说,国际引渡制度便是一种解决国际间刑事管辖权冲突的制度。根据双方引渡条约,一方依请求国的请求将犯罪分子引渡到请求国审判,就解决了双方可能因刑事管辖权冲突而引起的外交纠纷。2、通过外交途径协商在没有双边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国籍国要对国外犯罪的公民追究刑事责任,只能通过外交途径与犯罪地国协商解决。由犯罪地国以遣返、驱逐出境等形式将犯罪分子移交给国籍国处理。3、一方放弃刑事管辖权如果冲突双方国家中有一方放弃其对该公民的刑事管辖权,那么问题就得到解决。对于公民受到双重审理的问题,现代国家有二种作法,一种是均不放弃管辖权,而导致客观上的双重审理,一种是国籍国放弃刑事属人管辖权,对在国外受到审判的本国公民不再审理。理论界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刑事管辖权的转移,即二个对案
    2023-06-11
    188人看过
  • 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与法条关系的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界对于我国刑法典第6条第1款规定的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的理解存在普遍的错误。错误的根源是对刑法条文仅仅从字面的层面进行解读而不顾法律整体的逻辑性,错误的表现是混淆了刑法管辖权与刑法的法条关系的关系。这种错误具体表现在关于本条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的理解,大致有以下几种:其一,认为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例外的情况包括:(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适用我国刑法。(2)发生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犯罪,不适用全国性刑法。(3)刑法典公布后又制定的特别刑法规定的犯罪。(4)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性规定所规定的犯罪。其二,认为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例外的情况仍然包括以上四种情况,但是进一步明确这些例外的情况是指不适用刑法典的情况,属于刑法典适用的例外。其三,将例外的情况分为不适用中国刑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2023-06-11
    285人看过
  • 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主要的法规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刑法》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2023-06-14
    19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如何确定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3、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管辖: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
    2023-04-21
    395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不同犯罪地点的管辖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刑事案件的犯罪地点不同时,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判比较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同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权不明确的案件,或者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理上述知识就是对“如何确定不同犯罪地点的管辖权”问题的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有不同犯罪地点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理。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ba的法律咨询。com
    2023-05-07
    84人看过
  • 约定双方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4-04-16
    171人看过
  • 关于我国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一、关于我国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二、正确选定产品质量诉讼当事人产品责任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在因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即原告,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遭受人
    2023-06-07
    44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法院管辖确认所属地区是如何确认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人民法院确认之诉如何进行法院管辖确认? 对于确认之诉的管辖地需要根据确认之诉的内容进行确定,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
    • 刑法中属地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属地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4
      我国《刑法》中的属地管辖权,主要是规定了对在什么样的地域范围内的刑事犯罪可以适用《刑法》。《刑法》第六条就是对属地管辖权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3、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这里所说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
    • 多地贩毒管辖根据我国的刑法这个管辖是如何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6
      多地贩毒管辖根据我国的刑法这个管辖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主要规定于刑法第六条中。根据该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 土地权属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是怎样的,如何确定土地确权行为的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土地权利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土地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办理的土地权属登记行为,土地权利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土地权利人认为登记内容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
    • 我国刑诉法确定管辖的原则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3
      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具有以下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保护原则。普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