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牛奶结块发臭消费者获补偿500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7:13:47 165 人看过

昨天早上8点多,安徽人蔡先生在石狮宝盖镇利家隆超市二楼,花2.5元从超市买了一瓶某品牌牛奶,当场打开,可当他喝第一口时,嘴苦如黄连,他拿剪刀一剪开,就闻到阵阵酸臭味,牛奶都成块了。喝了这牛奶之后,蔡先生就一直呕吐不止,当即打电话向工商所投诉。记者看到这瓶散发着阵阵酸臭的牛奶,液体已凝结成块,生产日期为2007年9月21日。

某牛奶品牌石狮分公司商务代表谭先生解释说,牛奶发臭并出现块状,可能是运输过程中,包装压到漏气了,对于喝到牛奶的蔡先生如果到医院检查出问题,他们将负责。最后在宝盖工商所的协调下,谭先生代表公司向蔡先生道歉,并补偿蔡先生5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8600元买来水货iphone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花8600元购买的苹果手机竟是走私产品,包先生将销售商某数码公司告上法庭。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数码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数码公司双倍返还价款,包某退回手机的判决。包某起诉至一审法院称,自己于2008年5月份在该数码公司购买了1台8Giphone苹果手机。2009年3月15日,自己在街头宣传处意外得知,苹果手机没有经过国家3C强制认证,从未在中国大陆合法销售,自己所购手机为水货。后自己找到该数码公司要求解决,遭到拒绝。故认为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法院判令该公司退还货款并加倍赔偿损失。数码公司辩称,包某提供的手机发票联和销售凭证上没有写明手机型号,其手机不是公司销售的。一审法院判决后,数码公司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数码公司出具的发票联没有标明商品具体型号,没有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其以发票联上没有商品型号主张包某所购手机非其销
    2023-06-07
    289人看过
  • 有月饼券没月饼消费者获400元补偿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华诞又恰逢中秋佳节,举国欢庆人人欢笑,可在这欢乐中也会有一些小小的烦恼和遗憾。节前朋友送给张女士一张上海某知名西饼店的月饼券,价值278元。由于工作忙耽误了到全市各家连锁店提月饼的时间,张女士按照月饼券提示最后一天到宝山区××路公司总部领取,住在浦东金桥的张女士赶到后服务小姐又告知无货要到南京路店去领,张女士又急匆匆赶到南京路,营业小姐表示无货。张女士十分气愤:我手中有券为什么却拿不到月饼。营业小姐一脸冷淡,没有解决方案。没有拿到月饼的张女士拨打了12315投诉,同时过了一个不甚愉快的中秋节。闵行区消保委历来对节假日老百姓的投诉十分重视,能马上解决的就马上解决,工作人员火速联系商家解决问题,最终联系到了休假中的西饼店主管喜小姐,其表示节后马上处理。我们对消费者进行了安抚。节后喜小姐反映:消费者的月饼券不是他们公司发放的,而是一个合作商代加工后打着我们的牌子做的月饼。
    2023-06-04
    89人看过
  • 阿胶枣吃出霉点消费者获600元补偿
    好端端的买了两包阿胶枣送人,可到头来还闹了个不愉快。近日,在柯岩一企业工作的杨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不快。国庆节期间,杨先生在家附近的一超市花9元钱买了两包阿胶枣送朋友。可当朋友拆开食用后,竟出现了腹泻的症状。当杨先生的朋友查看所吃剩的阿胶枣时,竟意外地发现了袋内的枣子根部有些许霉点。再仔细检查阿胶枣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发现产品并未过期。包装明示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1月15日,而保质期为12个月。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情,将变质的东西送给我,幸好我吃得不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此时的杨先生被朋友骂得一团雾水。在问清了事情的来拢去脉后,杨先生拿着吃剩的阿胶枣找超市理论,要求超市给出个说法。而超市则认为自己进货渠道正规,认为杨先生反应的问题应找生产厂家。阿胶枣的萧绍地区总经销过来后,当即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杨先生十倍的购货款作为补偿。而杨先生则认为自已买了阿胶枣是用来送人的,
    2023-06-07
    393人看过
  • 购买沙发半年生了虫消费者获赔六千元
    松山区的王女士在2004年末花6000元购买一套真皮沙发,使用半年后沙发竟然生了虫,皮子也出现了质量问题。王女士多次找经营者协商退货,却遭到了拒绝。无奈,王女士于2005年4月份将经营者投诉至市消费者协会。市消费者协会在调查时,经营者不予配合,并对调解问题一拖再拖。消费者协会依据家具的三包规定,向经营者告知,经营者应对王女士所购买的商品给与维修,如无法修好,应给与推货。市消费者协会针对经营者对告知的敷衍和塘塞,向其警示如对消费者的问题不答复,消费者协会将依据《消法》的职能通过新闻媒体给与披露曝光。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接受了调解,按消费者要求退回了全部货款6000元。案例点评: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经营者违背《消法》第三章第23条,即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按着国家规定或者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退、包换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
    2023-06-07
    52人看过
  • 面包里惊现老鼠屎消费者获300元补偿
    这几天,家住安昌的陈先生一看到面包还会觉得恶心,原因就在于前几天他买的一袋面包里,竟然发现了几粒老鼠屎。虽然没有误食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但恶心的老鼠屎还是极大地影响了家人的情绪。不久前,陈先生到安昌镇上的一家蛋糕店花10元钱购买了一袋面包。当日,他从袋中拿了其中一只面包刚准备吃时,发现袋子里有一黑色的东西,仔细一看,竟是一粒老鼠屎。吃面包竟然碰到老鼠屎,这让陈先生心里觉得异常恶心,他当即找到销售面包的店家。营业人员一直推说不是老鼠屎,不肯认错赔偿。陈先生非常气氛,同时担心这样的不卫生面包会再危害其他消费者,便拔打了12315进行投诉。接诉后,齐贤消保委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陈先生提供的面包,证实陈先生投诉反映情况属实。且工作人员认为,蛋糕店销售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面包虽未给消费者身体造成实际伤害,但显然已经给消费者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消费者的诉求应予支持。最后,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蛋糕店经营者除向
    2023-06-07
    275人看过
  • 吃变质火腿肠疑似中毒消费者最终获赔500元
    6月30日,钱清一时姓消费者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包价值6元的某品牌火腿肠,给孩子食用2支后孩子便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家长不敢怠慢,立即将孩子送往当地医院诊治,经初步治疗,孩子的症状才有所缓解,共花去医药费65元。家长怀疑是火腿肠变质造成食物中毒,随即找到超市经营者交涉,经营者承认可能是由于该产品在运输途中受挤压破损后导致变质。然而消费者一方提出了医疗费、误工费及营养费共计6000元的索赔要求,经营者不同意,认为最多给予200元补偿。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拨打了12315电话投诉。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经营者、消费者沟通,通过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应理性,不能漫天要价,如果消费者坚持高要求的话,建议消费者走其他途径维权。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达成如下协议:经营者一次性赔付消费者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全部费
    2023-06-07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牛奶的消费税率是多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鲜奶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增值税率为17%, 超市卖的牛奶一般是袋装奶,经过添加微量元素等加工的,不属于鲜奶,税率应该为17%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二)畜牧产品 4、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
    • 消费权益保护法不满500赔偿500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依据法律,三倍赔偿和十倍赔偿不同时适用。 “三倍赔偿”是即将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中的内容,该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假设你的购物行为发生于2014年3月15日以后,就可以获得价款三倍的赔
    • 刚刚在超市买零食。。发现到期了。欺骗消费者。。。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
    • 在超市买了块猪肉回来发现臭了赔偿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7
      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所受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 在超市买了块猪肉回来发现臭了如何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6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