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终止审理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1:41:44 163 人看过

一、刑诉法终止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不同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2、法律后果不伺。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三、终止审理的相关规定

1、第一审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包括有不属于犯罪的、已经过了诉讼时限的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等等情形,符合刑诉法终止审理的情形就可以依据法律终止对案件的审理,和中止审理不同,终止审理后,案件的诉讼就终结了且不会再恢复,而中止审理是可以恢复的暂停的诉讼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审理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司法解释中包括什么内容?
    一、刑事诉讼中止审理司法解释中包括什么内容包括中止审理的概念、情形等,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经过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的原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时限。1、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经过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2、在审判经过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诉讼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招致案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由,使案件不能继续审理的,能够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时限。3、中止审理与延时审理分别。二者的主要差别是:(1)时间分别。延时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经过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
    2023-04-13
    451人看过
  • 什么是终止审理?
    终止审理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所规定的内容。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2)法律后果不伺。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第一审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
    2023-06-11
    47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裁定终止审理的能否上诉
    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一、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6、当事人达
    2023-03-07
    124人看过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合伙协议终止并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概念不同,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
    2023-04-04
    311人看过
  • 终止代持股份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股权协议终止。本协议由双方于6月20日签署:甲方:身份证号码为
    2023-05-07
    498人看过
  • 刑事终止审理裁定书的法律效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它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刑事终止审理裁定书范文××××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刑×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现已死亡)。××××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对本案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于
    2023-06-12
    215人看过
  • 终止审理的裁定能否抗诉
    终止审理的案件不可以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6-11
    322人看过
  • 中止审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一、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
    2023-03-25
    158人看过
  • 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中止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二、《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23-05-03
    351人看过
  • 民事终审判决书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终审判决书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第一、维持原判的,写:“驳回上
    2023-04-14
    6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股权转让《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如下: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约束是怎样的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以下约束: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2023-07-25
    204人看过
  • 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有哪些内容?
    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有哪些内容?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
    2023-06-03
    338人看过
  • 终止审理的刑事裁定书格式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刑×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现已死亡)。××××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对本案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于××××年××月××日死亡。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第一、根据已有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有罪的,表述为:本案终止审理,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第二、根据已有材料尚难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表述为:本案终止审理。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2023-06-11
    109人看过
  • 终止合同的内容是什么,需要知道吗?
    终止合同的内容包括:1、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的事实;2、当事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权的事实;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权;4、解除合同的绝对明确含义;5、保留违约调查的权利。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应终止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约定的终止条款,就可以终止合同,并对违约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当事人违约。终止合同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
    2023-07-04
    62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审理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终止的概念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的诉讼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刑事诉讼终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情况致使诉讼没有必要或者不应继续进行,从而结束诉讼的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它法律
    • 被起诉到法院中止审理了,法院刑事中止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 终审法院的终审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8
      终审判决,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 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 第一审也是终审。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开启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
    • 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
      【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规定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一)婚育内容不得作为条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也就是说,不能把婚育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如“职工在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什么,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什么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