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对此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同时指出关于赔偿的若干问题: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
4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补偿标准解除协议
58人看过
-
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122人看过
-
解读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
171人看过
-
赔偿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吗?
412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
68人看过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
解除合同劳动补偿标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5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8解除劳动合同,其赔偿通常情况有: 一、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
-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6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
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根据>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经济补偿金按以下计算。 (1)08年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 (2)08年后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
-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解除?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不得解除: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