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是不是有权利单独处置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9 11:06:49 333 人看过

一、夫妻一方是不是有权利单独处置财产

夫妻一方是不是有权单独处置财产,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是不是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是不是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是不是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是不是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是不是有什么财产属夫妻一方的财产

通常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或者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是不是有、部分各自所是不是有、部分共同所是不是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是不是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一方可以用公证来保护自身财产,财产公证的程序是:

1、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财产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3、由公证机构受理;

4、经询问和审查后,作出公证文书。

一般来说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建议还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且要求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是不是有、共同所是不是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是不是有、部分共同所是不是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是不是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是不是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是不是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哪些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如果离婚了,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被继承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是不是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是不是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单独处分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单独处分吗,法律有哪些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单独处分。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夫妻一方要想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需要征求另一方的同意,否则的话,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确认该处分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结婚后可以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
    2023-12-31
    187人看过
  • 夫妻共有房产时,一方去世,另一方是否有处置权?
    夫妻一方去世,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对于房产来说,一般是双方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一半才是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平均分配,一方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才能处置。夫妻一方欠债跑了另一方有权还吗如果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一方跑路了,配偶需要向债主还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
    2023-06-30
    330人看过
  • 夫妻婚前财产如何归另一方单独所有
    一、夫妻婚前财产如何归另一方单独所有1.若夫妻双方在婚前签订了明确的财产协议,且经公证处进行了公证,那么在婚后,双方需依据此财产协议来决定彼此之间的财产归属。2.针对把资金转移至父母名下的情况,婚后若女方父母能承担全额购房费用并将房屋所有权写在女方名下,这便可以看作是女方父母对于己方子女的无偿赠予行为。在此情形之下,即便房产是在婚后购置的,也不能视之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归于女方的个人财物范畴。3.在法律上,夫妻双方有权自由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包括单独享有、共享共有或者部分单独份额、部分共享份额等不同形式。这个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出来。同时,夫妻间关于婚姻存续期内购买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规定,对双方均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
    2024-03-15
    221人看过
  • 单方处置夫妻重大财产的后果
    一、单方处置夫妻重大财产的后果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夫妻共同财产协议怎么样才能生效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符合以下几个法定条件才能成立生效:(一)签订协议的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协议,而不能在一方被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签署;(三)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即指该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是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四)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023-05-06
    486人看过
  • 夫妻单方处置财产捐款合理吗?
    一、夫妻单方处置财产捐款合理吗是合理的行为。夫或妻未经协商单方决定将部分共同财产捐赠给疫情区的行为,一方面由于存在善意第三人(接受捐赠疫情区),另一方面捐赠给疫情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所以是有效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是有平等处理权的,但平等处理权不等同于任何情况下夫妻一方都有随意处分的权力。二、共有财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2、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3、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2023-04-18
    135人看过
  • 夫妻彩礼是独立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一、夫妻彩礼是独立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彩礼是一方在婚前赠与给另一方的财产,属于接受赠与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属于其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离婚彩礼无法追回的法律原因有哪些出现以下是具体情况,离婚彩礼无法要回来: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
    2023-11-25
    193人看过
  • 夫妻单方能不能处置共有房产呢
    不能单方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4-26
    66人看过
  • 夫妻双方房产证单独登记在一人名下就是一个人的单独财产吗
    一、民法典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不是注明“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和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023-04-07
    55人看过
  • 夫妻有一方非法集资夫妻财产应如何处置?
    1、非法所得没收。2、分离合法所得。3、夫妻一方参加民间借贷,后来被判非法集资罪,所欠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看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由夫妻双方举证。用于家庭生活,妻子丈夫都享受集资来的钱财,应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应该视为参加非法集资一方个人债务。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
    2023-03-27
    287人看过
  • 夫妻一方能不能单独处理房子
    一、夫妻一方能不能单独处理房子在婚姻关系中,夫妻所共有的财产通常涉及多种类型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1.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任何一方单独处理房子都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属于夫妻双方共同享有,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行使。2.如果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单独处理房子。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房子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在处理房子时仍需要考虑到对方的权益。二、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涵盖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共同取得的各类财产。这些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工资、奖金等劳动性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包括夫妻双方在工作单位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开办公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活动所获得的收入。2.生产经营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来源。这包括夫妻双方共同投
    2024-07-29
    257人看过
  • 单方有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吗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犯法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犯法。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二、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该怎样解决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根据规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
    2023-03-25
    471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让一方单独运用?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平等的处分权,一般为了日常生活可以单方处分共同财产,不会有什么后果。但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由处分人赔偿。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单独处理吗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可以单独处理。具体如下:1、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3、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
    2023-08-11
    374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单独卖房合同有效吗
    若一对夫妻中的其中一方单独签订了共同所有的房产交易合同,该合并不一定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如果购房的第三人出于善意目的且已经支付了相应合理的对价给卖家,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便被视为合法有效的。然而,另一方仍有权请求卖方为其所遭受的损失提供适当的赔偿金。反之,倘若购房的第三人为非善意购买者,或是尽管其行为符合善意原则但未能支付合理的对价给卖家,则此时此项房屋买卖合同将无法获得法律认可,因为在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无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产权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8-13
    45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单独卖给第三人,有权追回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单独卖给第三人,有权追回吗尽管我国宪法典明文规定:若夫妇一方在未征得配偶书面同意情况下擅自将属于他们双方共有的房产进行销售,而知情或有能力在交易中发现卖家的第三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以公允价格购入并顺利完成房地产登记手续之后,配偶一方可诉请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如果此时的第三方并非善意购买人,则不应当适用上述法律条例。因此,相关当事人仍有权寻求法律途径请求恢复对原有房屋的拥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夫妻离婚对于共同财产按照以下方式分割:一、如果夫妻双方对于
    2024-07-20
    1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单独一方的财产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医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中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夫妻有一方过世另一方可否单独处置房产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9
      1、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去世,他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2、夫妻一方去世,去世方留下的遗产可按遗嘱约定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其父母、配偶、子女。3、若房屋为在世方的个人财产,在世方可以全权处置房屋;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享有一半产权,去世方的那一半房产若没有遗嘱约定由谁继承,则可以由其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若房屋为去世方
    • 房子是作为夫妻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处置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5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 夫妻单方处置房产权有效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1、当然有效。r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r(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r(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
    • 夫妻财产单独所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该房产根据你的叙述,是夫妻共同财产无疑,但是房产证注明的共有情况明显侵犯了你的利益。如果你丈夫私自卖房,是不必经你同意的。建议你起诉,更改产权人为共同共有。在起诉之前,先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异议登记,在15天之内,起诉即可。这样操作,你才有大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