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房屋拆迁档案接收存在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9 09:56:21 325 人看过

拆迁档案的接收一般是指在实施房屋拆迁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以及相配套的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及重要依据(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这类档案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由当地城建档案馆负责接收。当前档案接收存在以下问题:

1.拆迁土地性质不同,难以收集档案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产权人一般比较明晰且与房屋登记簿信息基本相符,除一些公有住房存在无法确权的房屋,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接管即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由于土地的性质不同,单位房屋产权人多数为当地的街道和村委会,实地调查经常会发现房屋使用人和产权人、产权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致的情况,给被拆迁人的核实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时间跨度大,难以收集齐全

以无锡市为例,拆迁资料接收的程序,是待新建房屋单位申请新建房屋时,开始接收该建设地块的拆迁资料。如果按一个正常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规划、拆迁、新建、申请,这一系列流程经历两三年是正常的,早期的拆迁档案甚至有多至十年之久都未曾交接的情况。时间跨度大,影响了拆迁档案的完整性。

3.接收程序不统一,资料流失严重

由于对拆迁项目的资料接收流程没有一个明确的条文规定,所以拆迁的程序会因时间、地区、土地性质或管理单位而改变,经常会有资料流失的情况发生。房屋拆迁资料分散收集,收集之后没有统一管理,往往也会造成资料流失。

4.房地产测绘图时效性较差,难以确定接收对象

拆迁档案的接收范围需要房地产测绘平面图的比对确定。目前可以提供的房地产测绘图像信息分纸质和电子两种。纸质为早前的段图形式,以手工绘制为主,时间跨度为1984-1994年市区范围实况,由于当时的技术等问题,图纸的范围比较局限。现在无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以电子CAD图形为主的房地产测绘信息分为两个时间段,1994-2003年和2003年至今。在部分时间段内房地产测绘图像信息有空缺的现象,还有部分图纸信息是由其他部门提供,会产生与房屋登记簿信息不符的现象,影响拆迁档案的范围调查。

5.收集档案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拆迁一般由拆迁公司进行,经办拆迁的收集档案人员大多对档案的管理和重要性缺乏认知。拆迁档案的接收通常会滞后拆迁项目开展很长时间,其间经办人员可能会更换了一茬又一茬,新来的人对之前事项多不清楚。另外,拆迁房屋存在抵押未及时注销或未收回他项权证损害到抵押权人利益的,甚至有拆迁公司为了急于办理新证而存在虚报瞒报拆迁真实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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