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施工合同终止赔偿损失怎么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1-14 01:51:16 109 人看过

一、施工合同终止赔偿损失怎么认定

民法典规定,施工合同因一方违约而终止的,终止合同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两种,赔偿数额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故当建筑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发包人在以下情况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依法索偿:

1、承包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实践中时常表现为发包方存在一定过错,承包方擅自停工并拒绝复工的,发包方依法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因其未能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义务,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由于发包人签订及履行合同的根本目的未能实现,承包人构成根本违约,发包人可以据此解除合同。

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不仅违背了发包方的签约意志,还极有可能导致发包方对原建筑施工质量的期望要求落空,故而在转包合同或违法分包合同认定为无效的同时,发包人也可通过解除权来直接维护自身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终止合同和终止损害赔偿之间有什么区别
    合同终止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终止损害赔偿金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1。合同终止损害赔偿金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金的适用要件不同。合同的终止是复杂的,包括违约的终止、行使法定终止权的终止、协商终止。每次终止的损害赔偿金不同,赔偿范围也不同。一般认为,合同终止造成损害的赔偿要件是:(1)存在合同终止行为;(2)合同终止对一方造成损害;(3)存在因果关系合同终止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合同终止的损害赔偿情况不如合同终止的情况复杂,构成要件相对简单,主要内容如下:(1)存在合同终止行为(2)合同终止对一方造成损害(3)损害与终止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害赔偿范围与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害赔偿范围不同。合同的终止应具有追溯效力,并适用于非连续性合同。在损害赔偿的情况下,首先要考虑的是恢复原状,即尚未履行的合同将被消灭。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双方应按照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的相同方式将财产返还给对方。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
    2023-05-07
    226人看过
  • 是否需要赔偿损失才能终止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终止仍能证明存在租赁关系,单方面终止租赁关系,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损失,则需赔偿损失。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租房合同终止协议应如何赔偿出租人出租房屋时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要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租赁合同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签订租赁合同后,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违约的,按合同约定赔偿,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
    2023-07-02
    146人看过
  • 租房合同签了三年,提前终止合同要怎样赔偿损失
    租房合同签了三年,提前终止合同要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数额赔偿损失,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租房合同签了不想租了怎么办租房合同签了不想租,当事人可以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房东允许转租的,当事人也可以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此外当事人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
    2023-08-03
    59人看过
  • 合同不终止会有什么损失
    一、合同不终止会有什么损失(一)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二)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1、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四)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应当注意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算条款是合同中相对独立的部分。所谓结算条款,就是当事人把某个时期的各项经济收支往来核算清楚的约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钱债务的了解。同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一样,合同中结算和清算都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影响其效力。二、合同终止会引起什么法律后果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三、合
    2023-05-03
    275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业主终止施工合同后的赔偿金额
    一、如何确定业主终止施工合同后的赔偿金额确定业主终止施工合同后的赔偿金额的办法是:1.施工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业主赔偿;2.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业主终止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业主终止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
    2024-01-12
    226人看过
  •  公司应该如何赔偿终止合同给员工带来的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公司和员工终止合同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二种情况是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三种情况是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则不需要进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公司和员工终止合同有三种情况。首先,如果是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则不需要进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计算方法为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计算方法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2023-08-24
    269人看过
  • 购房合同终止后应赔偿房屋升值损失吗
    解除购房合同之后,违约方需要赔偿房屋升值的损失。购房合同中一方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并包括合同履行后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但当事人如果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该损失的,则不需要赔偿。一、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标准是什么?违约损害赔偿在本质上是交换关系的反映。从等价交换的原则出发,一方违约之后,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合同一方因为合同另一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失,既包括实际损失,也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所谓预期利益的损失,实际上就是使当事人处于交易正常实现情况下所能够得到的利益。实际损失的数额比较直观,相对容易判断。在计算预期利
    2023-03-15
    43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有经济赔偿。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该法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出现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务派遣工被辞退怎么办劳务派遣用工跟企业普通职工不太一样,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实际上是劳务派遣公司。对于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主要好处就是支付了劳务费之后,就不用再操心其他劳动关系事宜。正常的劳务派遣用工,被用工的单位辞退以后应当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再有劳务派遣公司,给职工安排新的工作。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给职工安排新的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仍然要担负着给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保险的义务。二、劳务派遣工需要交社保吗员工在转为派遣的,也是需要缴交社保,毕竟他们是在公司上班,公司也是有责任的,只是他们的用工在派遣公司但是如果有工伤事件的发生,公司一样要承担责任。如果说按照这部分人员全部是劳动公
    2023-06-27
    175人看过
  • 施工合同终止申请表怎么写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一、终止合同的责任如何承担首先要看是否存在过错,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因为过错产生的损失,构成违约的话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的撤销
    2023-06-21
    213人看过
  • 有权终止合同的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吗
    合同终止后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视为原合同的延续,撤销权的行使不妨碍赔偿请求权的发生。需要注意的是,它是指对不履行债务所造成的损害的赔偿,不包括合同终止所造成的损害,主要有两种损害:1。是指违约方用金钱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各国法律都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重要的救济方式。在国际货物销售中,它是应用最广泛的补救措施。但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往往只涉及违约方责任的确立、赔偿范围和赔偿方式;2指对所造成损害的赔偿。赔偿是债权诉讼的主要特征,也是英美法救济的主要形式。一般来说,赔偿可以弥补原告的损失,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是如何让被告先停止侵权,其次是赔偿,如何行使出租人的撤销权,出租人的撤销权,出租人的撤销权,出租人的撤销权,出租人的撤销权,出租人的撤销权解除出租人权利解除出租人权利解除出租人权利解除出租人权利解除出租人权利。二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
    2023-05-07
    54人看过
  • 施工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来终止合同,也可以待债务人履行完毕合同,这样合同自然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何时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届满,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尚未届满,业主委员会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锁定的起始时间。在继续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二、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
    2023-02-27
    442人看过
  • 2023企业搬迁劳动合同终止怎么赔偿
    一、企业搬迁劳动合同终止怎么赔偿按照工作年限来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企业不支付补偿款,员工如何维护1、当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首先要与企业进行友好协商。当员工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后,应首先与企业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友好协商,指出企业违法之处,要求企业纠正违法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2、投诉如果与企业协商不成,而员工权益又受到了严重侵犯,员工可优先选择到当地劳动保障部
    2023-01-26
    371人看过
  •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要如何补偿员工损失
    一、终止劳动合同有赔偿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劳动合同终止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是否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当前《劳动合同法》立法中要解决的一大难题。对于这一问题目前的劳动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
    2023-04-20
    305人看过
  • 投标人提出终止施工合同的如何赔偿
    施工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应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一、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二、合同无效工程款按照以下标准确定: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如下: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制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
    2023-08-13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样确认员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损失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8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终止后赔偿合同损失还能要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6
      合同撤销后赔偿损失,在合同撤销之后,如果其中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之下,应当是关于对方的损失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合同撤销这个问题上都存在过错的情况之下,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单方终止工程合同造成第三者损失应怎么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约定来承担,具体需要看谁违约。
    • 没有租房合同终止需要赔偿损失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2
      没有租房合同终止租赁关系,是否需要赔偿损失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能够证明存在租赁关系,单方终止租赁关系,没有及时通知对方致使对方遭受损失,那么需要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如何赔偿损失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1
      合同解除后,合同未履行的,终止履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