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垄断行政处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0:41:51 164 人看过

一、处罚标准

对价格垄断的行为实施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基数:违法所得

从轻处罚:违法所得1.5倍以下罚款;从重处罚:违法所得2.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基数: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从轻处罚: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可以处12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罚: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可以处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第585号令)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摊销登记、吊销执照。

4、《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第585号令)第十一条“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反价格垄断能否革了政府自身的垄断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涉及我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莫过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适用《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这就说明,我们的部分政府机关和组织以及与政府有关的中介组织的垄断行为,也只《反价格垄断规定》的管理范围之内。那么,有了这一规定,反价格垄断就能彻底根治行政机关的垄断行为?我们知道,目前以政府名义进行价格垄断的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以国家名义进行垄断的,如电信、银行、移动、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字号企业。这些企业凭借国家地位,战略位置进行垄断,而且得到国家发改委保护的尚方宝剑,他们在价格方面的垄断地位非常严重,民企或者外企都无法撼动。二是国家部门机关凭借特权进行的部分垄断,比如国
    2023-06-07
    248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中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
    一、《反价格垄断规定》中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八)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第八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二、价格垄断的危害1、价格垄断行为直接伤害市场价格是市场资源配
    2023-06-07
    302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是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行政垄断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一位经济学者在讨论社会经济现象的时候,使用了行政垄断的概念。后来法学界一些学者感觉中国的社会经济现象有别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垄断,于是借用了行政垄断的概念,将行业壁垒、地区壁垒、政府限制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政府专有交易看作是行政垄断。其实在计划经济时代,条块分割不仅具有合法性,而且具有必然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宪政体制不同,各个国家都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行业壁垒、地区壁垒、政府限制交易的情形。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依靠完善民主宪政体制,通过建立更加有序合理的宪政关系,解决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乃至不同部门之间的贸易障碍问题。在上个世纪的50年代之前,美国各个州的商事法律规则并不一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朝野设立了一系列商事法律规则统一机构,通过起草并且向美国各个州推销统一的商法典,来消除贸易规则障碍。换句话说,美国联
    2023-06-07
    113人看过
  • 行业协会违反价格反垄断法怎么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违法所得1.5倍以下罚款;从重处罚:违法所得2.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从轻处罚: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可以处12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罚: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可以处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
    2023-06-14
    319人看过
  • 什么是价格垄断?
    价格垄断是控制市场价格,以限制或阻碍竞争的行为,是反垄断法禁止之首。我国目前主要存在两种价格垄断形态:(1)行政性价格垄断。行政性价格垄断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政府出于管理公用事业、公益事业的需要,以及由于产品自然垄断性质,为弥补市场机制缺陷,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依法对价格进行管制的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而非法的行政性价格垄断指的是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违反《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滥用行政权力控制价格,排斥、限制、妨碍、消除经营者之间的合法竞争的行为。这种非法行政性价格垄断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期的产物,带有明显的体制特征,只要地区封锁、市场壁垒的垄断不被彻底打破,行政性价格垄断就会有其生存的空间。当前,我国存在的非法行政性价格垄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带有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价格垄断。即由地方政府出面,通过价格手段排斥外地商品的进入,限制本地商
    2023-06-07
    402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更要反垄断本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涉及我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新华网8月12日)通读共29条、约4000字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它涵盖了价格垄断的各个方面、环节及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就这份征求意见稿本身,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见。但我担心该《规定》能否得到切实贯彻和实行,并真正起到遏制垄断的作用。如《规定》中一项非常惹眼的条款: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而认定不公平的高价和不公平的低价的主要因素是销售价格是否明显高于该产品的成本,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过低,甚至低于该产品的成本。这一条款在现实中的可执行性令人难以放心。因为,在垄断的大环境下,那些决定不公平高价或低价的所谓产品成本,事实上是一个相当含混、很难简单厘清的问题——依据市场经济的一般原理,
    2023-06-07
    171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须剑指行政权力滥用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该征求意见稿对价格垄断的种类和判定细则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反垄断法中有关反价格垄断部分更具操作性。我国反垄断法刚满周岁。这部被誉为经济宪法的法律,与初生时的万众瞩目相比,在第一个周岁生日时却显得异常冷清。一个事实足以解释这种反差:反垄断法实施一年以来,迄今还没有一起成功地依据该法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案例。这一年,公众曾冀望民间反垄断第一案、保险业反垄断第一案、网络反垄断第一案等事件能万里挑一地成为反垄断经典,遗憾的是,这些具有轰动效应的所谓第一案大多不了了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作为一种法律体系,反垄断涉及市场、价格、资源诸多方面,而眼下还只有一部宏观性的反垄断法孤军作战,缺乏可操作性强、程序明确的配套法律。而在一年之后公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则是对反垄断法的细化与配套,属于立
    2023-06-07
    388人看过
  • 垄断与价格歧视
    一旦产品的卖方形成了垄断,就非常容易形成价格歧视。歧视就是差别待遇。以价格歧视为例,即同样的产品卖给不同的人,收取不同的价格,就形成了价格歧视。然而,推而广之,在同一个生活范围内,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待遇的歧视现象,还有多种形式。不同的人不仅仅是经济特征的不同,而且还可以是种族特征的不同,或是性别特征的不同,或是地域特征的不同。不同的待遇既可以是不同的价格待遇,也可能是不同的就业待遇,或者是不同的美誉度的待遇。由此,除了价格歧视之外,相应地还会产生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地域歧视等等。但在生活中最常见的应当是价格歧视。经济分析表明,一旦产品的卖方形成了垄断,就非常容易形成价格歧视。价格歧视通常有三种形式:一级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当卖方垄断势力比较强大且信息也比较灵通的情况下,卖方可以对每一单位商品都收取买方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将消费者剩余全部收归己有。假设某地区只有一个牙医,
    2023-06-07
    147人看过
  • 价格垄断归哪个部门管?
    一、价格垄断的确定1、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2、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3、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4、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5、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二、价格垄断管理部门《反垄断法》的3个共同执法部门———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都完成了机构设置。三、价格垄断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处罚基数:违法所得从轻处罚:违法所得1.5倍以下罚款;从重处罚:违法所得2.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
    2023-04-27
    258人看过
  • 垄断对价格的影响
    垄断价格是指经营者之间或经营者与经销商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或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或者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对于垄断行为,如果经营者实施上述不正当价格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
    2024-01-05
    291人看过
  • 行政垄断主体范围有哪些
    (一)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这里的政府包括上至国务院下至乡级的各级人民政府,也包括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如行政公署等。这里的职能部门包括主管全国某项行政事务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也包括地方政府中与中央政府职能部门相对应的地方职能部门。(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包括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构、公务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特殊企业和特定的普通企业等。行政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设置的,以协助行政主体处理和具体办理各项行政事务、机关内部事务的若干办公或办事机构。公务组织是指国家为了对某项专业性、技术性或者社会性很强的行政事务进行方便和有效的管理,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非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性质的组织,如中国纺织总会,中国轻工总会等。这些公务组织经法律法规的授权而成为行政主体。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
    2023-05-01
    130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行业协会不得干预价格
    为制止和查处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国家发改委依据《反垄断法》,起草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昨日(12日),发改委在官网发布了《意见稿》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哪些行为算价格垄断?如何认定价格垄断协议?行业协会不得干预价格。《意见稿》规定,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价格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价格垄断协议,是指两个以上经营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达成的,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如何认定价格垄断协议?《意见稿》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的各类价格的;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的;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
    2023-06-07
    308人看过
  • 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
    所谓行政垄断是指,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危机后,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兴起,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计划经济。一些国家对某些相关市场的进入实行特许制度,而大批企业则被排斥在该市场之外,在市场内的企业,则因行政特许的原因,而取得了该市场的垄断地位。我国自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2004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在减少行政垄断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所谓经济垄断,则是企业基于非行政特许的因素,而取的垄断地位的现象。垄断状态从褒贬角度分析,属于中性词。垄断对社会的积极方面,表现于她能产生规模经济效应,能快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垄断对社会的消极方面,则表现在她能破坏价值规律,通过控制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恶意造成商品的供不应求,从而提高商品的价格,迫使消费者以垄断价格购买其商品,以达到敛取消费者合法财产的目的,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由于垄断状态的中性特征,如何保持垄断的积极一面,遏制垄断的消极
    2023-06-07
    143人看过
  • 浙保险业价格垄断被罚超亿元
    发改委称,根据群众举报,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不低于0.95;对上年有赔款的9座以下客车按车价分别使用折扣系数,其中50万至100万的不低于0.9,100万及以上的不低于1,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称,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认定,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是本案价格垄断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财产保险公司违法责任较轻。因此,该机构依法对负主要责任的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对负次要责任的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
    2023-06-07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垄断垄断与价格垄断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9
      价格垄断是指垄断制造商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中,一些企业占有很大的份额,不仅可以决定产量,还可以操纵产品价格),为了实现自身利益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以通过垄断价格行为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制止价格垄断暂行规定》所称价格垄断,是指经营者通过串通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格,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价格垄断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是怎样的?谢X帮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1
      对价格垄断的行为实施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基数:违法所得 从轻处罚:违法所得1.5倍以下罚款;从重处罚:违法所得2.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基数: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从轻处罚: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行业
    • 垄断怎么划分,垄断和价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4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价格垄断: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或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 价格竞争如何界定价格垄断行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 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 三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 四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 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 五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
    • 怎么确定价格垄断?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8
      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三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四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五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