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是否尽到注意义务?
注意义务包括一般注意义务和特殊注意义务两类。一般注意义务或称善意注意义务或保护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患者生命与健康的高度责任心,对患者的人格尊重,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敬业、忠诚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特殊注意义务是指在具体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所具有的危险性加以注意的具体要求。医务人员对于患者具有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并且对于患者所发生的疾病以及治疗所引起生命健康上的危险性,具有预见和防止的义务也即高度危险注意的义务。如是否违反"告知义务"、是否获得"知情同意"、是否违反"转医义务"等。
二、诊疗、护理行为是否符合医疗规范?
通常我们应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卫生行政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及教科书、权威医学文献报道的成熟理论作为首要的、原则性的判断标准。同时应审查医疗机构是否达到与其资质相应的医疗水准审查案件相关医师诊疗行为与其资质是否相适应。当然不能用专科医院的水平来要求普通医院也不能用高级别医院的医疗水平来要求低级别的医院。同理也不能用专科医院医师的水平来要求普通医院的医师也不能用高级别医师的医疗水平来要求低级别的医师。
三、坚持"医疗紧急处置的宽泛原则"。
医疗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在时间和机会都非常紧迫的情况下不允许医师作更多的思考和犹豫对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急救性医疗行为我们可以运用民法上的紧急避险理论来判断其合理性和正当性。
四、坚持"并发症的三元处理原则"。
①有过失处理原则。医师在诊疗之前必须对某些可能发生的损害相应地有所认识并且能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防止损害后果的发生。应当预见的并发症而没有预见或未尽告知义务或已预见而未采取积极治疗措施的则属于医疗过失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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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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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的范例台湾在线咨询 2021-06-261、医疗过错鉴定是最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的司法鉴定类型,是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必要补充和合理监督。患者可以不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迳行选择医疗过错鉴定,或者对不构成医疗事故,无法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索赔,但医院确实存在医疗过失的情形,患者选择医疗过错鉴定是一种明智的举措。 2、哈尔滨地区能做医疗过错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只有四五家,收费一般在6000元左右,基本上只接受法院和律师所的委托。 3、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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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前如何质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提交的鉴定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更换或者补充相应材料。在委托鉴定前,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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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范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4医疗过错鉴定程序如下: 1、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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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的可能性大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4直接推定过错的可能性小。是否做过错鉴定要看全套病历分析了。 双方可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析。是否存在过错对案件影响巨大,需要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胜诉经验,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