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我妻子的病情十有八九是医疗事故。有两个原因:原因一:子宫缝合针脚密集,导致血液不循环,使组织坏死;原因二:手术器械消毒不完全,导致伤口感染。
第一次做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地级鉴定机构,认定不是医疗事故,但疑点很多:
疑点一:剖宫产当天,我妻自然生产已有三四个小时,小宝宝不能自然出生,院方医师建议立即做剖宫产手术,我及我的家人立即同意手术,而院方迟迟没有将我妻送上手术台,我询问院方知道当天手术很多消毒抱不够用,消毒抱迟迟没有送来,而接纳我妻入院的医师也迟迟不见,经询问才知她还在赶集,不知过了多久消毒抱送来了,院方有一医师提过,情况紧急,消毒时间都还没有到。这会不会是手术器件消毒不完全,导致伤口感染的原因?
疑点二:剖宫产手术终了时,我妻子听到院方医师说逢合子宫的羊肠线断过几次。这是不是子宫缝合针脚密集,导致血液不循环,使组织坏死的原因?
疑点三:剖宫产主刀医师在手术前刚赶集回来,她称与一妇女发生口角,自已心情不好。这是不是主刀医师在缝合子宫时导致羊肠线断过几次的间接原因?
疑点四:我妻在手术后住院的七天,院方除了输液外,几乎没有到病房看望病人,几乎没有什么护理,出院时也没有交待回家后注意些什么。
上海黄浦区徐智达律师回复:如果对第一次鉴定结果不服,可在收到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或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医学会再次鉴定。如果卫生部门不接受再次鉴定申请,或者医院不可和你再共同委托鉴定,你可在诉讼阶段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
某律师回复:一、向你简单介绍一下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对医疗有异议,责任问题不明显的,可以先鉴定再协商再诉讼,也可以先起诉再鉴定,对于问题明显的,也可以直接协商。本案双方对责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鉴定就显得很重要。
二、依照你的描述,对本案的看法:
1、如果你所描述的术中情况属实而且有证据,加之术后30余出现大出血,考虑医疗问题的可能性大;
2、鉴定不规范,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鉴定自受理后,不超过两个月就应当出鉴定结果的,怎么你的鉴定历时近一年余,我不能理解;
3、鉴定属于医疗事故是确定医疗赔偿责任的一种途径,根据具体案情,还有很方式来确定赔偿责任。
三、权利是靠自己争取的,可能一路上并不平坦,但是从成功医疗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都是经过努力和坚持不懈精神而获得的。
广东广州甘翌晓律师回复:你们可以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行临床医学过错鉴定(非医疗事故鉴定),但需结合医历详细指出医方的过错并以权威书籍印证,这样法院才有可能受理。
-
医疗机构怎样认定医疗事故责任
305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么鉴定,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258人看过
-
遇到医疗事故了,请问北京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什么
114人看过
-
医疗事故部门不管怎么办,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348人看过
-
医疗机构不经鉴定判医疗事故罪是否合理?
2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后,不配合医疗机构鉴定鉴定机构怎么办?
192人看过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作用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也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非诉讼鉴定案件
-
医疗事故对医疗机构处理鉴定函不服怎么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9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证明(医疗机构)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5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病历。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医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
医务机构如何认定医疗事故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
-
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4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对于那些不配合的医疗单位,需要其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同时如果医疗机构对鉴定不服还不能申请重新鉴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