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价款行使优先权具体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8:22:38 442 人看过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有方式有哪几种

1、分段结算。这是指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其那个工程价款可以在每月预支。

2、竣工后一次结算。对于规模较小的项目,可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那么竣工后--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

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的这个结算方式。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及如何完善
    (一)现行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的规定及其不足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支付工程价款;第二,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第三,须在从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的六个月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实践中,发包人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况很多,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却是非常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对催告期限和除斥期间的规定存在缺陷,在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的设立上对承包人明显不公。(二)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的完善鉴于法律在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上规定之不足,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第一,应对承包人催告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理期限作明确规定;第二,应将优先受偿权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改为工程价款的确定之日,并相应地将除斥期间适当缩短;第三,为防止发包人将建筑物出售于第三人而规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适用,应建立在工程竣工后一定期间
    2023-06-18
    7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和抵押权哪个优先
    一、建筑工程款和抵押权哪个优先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款包含哪些内容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3
    2023-08-20
    84人看过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概述,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概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概述如下: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民法典》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法定性,不以当事人事先存在特别约定为必要。在同一建设工程上存在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竟合时,根据法定约定优于约定,即有法定从法定,无法定按约定的一般原则,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
    2023-05-03
    364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能否对抗法院执行
    一、建筑工程款优先权能否对抗法院执行法院虽未在判决书、调解书中明确建设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不妨碍权利人申请行使该优先受偿权,且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故执行分配中建设工程款应该优先受到清偿。二、什么是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三、建筑工程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
    2023-06-16
    308人看过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及其行使方式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如下: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方式有两种即折价和拍卖。2.如果通过折价方式实现优先权,则可以在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无需经过司法程序。3.但如果双方折价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可能会申请法院撤销折价协议。4.对于通过拍卖方式实现优先权,从法律条文字面理解,承包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对建设工程进行依法拍卖,但在实践中这并不可行,司法拍卖一般需经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处理,
    2023-05-03
    23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清偿是否优先
    1、工程款债权人为被拍卖工程的承包人。就是说,拍卖建设工程之后,只有该建设公司的承包人才享有该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哪怕是同一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为其他工程产生的欠款,也不能在本项工程上主张优先受偿权。2、该工程施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后。施工于该日之后,无论该工程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工程可均享有优先受偿权。施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前,竣工或停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后,分两种情况:该工程设定担保,担保物权优先于工程款优先权;未设定担保,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该工程款已经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欠条等文书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判决、裁定、仲裁裁决以及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二、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的例外1、工人工资始终处于第一顺位享有优先权。因此,当执行中员工申请支付工资、生活费的,法院应当裁决以被执行人的财产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然后,以剩余
    2023-06-09
    191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对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是: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此类抵押也须履行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还需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如国有资产应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有限公司应通过股东大会批准);所谓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的,是指发包人有接受竣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义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通过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当然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除外。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对规定了承包方对建设工程有留置权,留置权和抵押权一样是合同担保的一
    2023-06-15
    250人看过
  • 谁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要什么时候行使
    一、什么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谁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践中,对勘察人、设计人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已经基本没有异议,而对于装饰装修人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已经得到最高院批复的确认,唯须注意的是:(1)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须为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合同关系。(2)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这也是基于装修装饰合同的属性所做出的平衡考量。(3)不包括家庭住宅的装饰装修工程。三、要什么时候行使各法院对于优先受偿权起算时间的认定不尽统一,但大都从保护承包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主要存在如下认定方式:1、竣工之日或者约定的竣工之日2、以双方结算之日或工程款确定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但未验收的、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3、以结算确
    2023-03-28
    172人看过
  • 清算优先权条款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一、清算优先权条款具体规定是怎样的优先清算权条款具体规定是指在目标企业清算或结束业务时,具有的比其他股东优先分配的权利。无参与权的优先股、有充分参与权的优先股和附上限的优先股参与权,这是最典型的三种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公司破产清算的具体流程如下: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
    2024-01-17
    352人看过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及于土地吗
    对建设工程享有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仅限于对建设工程价值部分优先受偿,不及于建设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部分。1、建设工程优先权对土地使用权拍卖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作为普通债权受偿。如果对土地使用权单独设置了抵押,应当由抵押权人对土地使用权价值部分优先受偿。2、对于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应当一并处置(整体处置)。但处置时,应当分别确定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的相应价值,以便分别受偿。一、建筑工程价款结算的注意事项(1)工程量的审核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图运输一览表,对已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查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其它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计算工程量的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2)审核竣工结算一定要细心发现问题。审核施工
    2023-02-26
    404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总价款包含哪些具体方面
    一、建筑工程的总价款包含哪些具体方面建筑工程的总价款包含具体方面如下: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2)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3)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
    2023-05-11
    448人看过
  • 建筑工程优先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优先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1.建筑工程优先权的司法解释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相关法律法规。2.根据这些规定,建筑工程优先权主要保障承包人在工程价款方面的权益。司法解释明确了建筑工程优先权的范围、行使条件和程序。3.其中,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是承包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即在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有权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不受其他债权人的影响。二、工程款优先受偿范围具体来说,工程款优先受偿范围包括:1.工作人员报酬,即劳务费,这是承包人为工程本身所支出的实际费用之一;2.材料款,也是承包人为工程本身所支出的实际费用之一;3.经发包人认可由承包人进行分包而由承包人支付给分包商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应包含在优先受偿范围内。三、工程款拖欠处理办法针对工程款拖欠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办法:1.协商方式: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2024-07-14
    240人看过
  • 业主拖欠工程款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是谁呢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4-28
    477人看过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公道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优先权起算日具体设定的设想有哪些1、约定付款期限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中明确约定工程价款付款期限的,或者事后就付款期限达成协议的,优先权起算日应设定为付款期限届满之日。2、未约定付款期限的,优先权起算日应从工程价款结算之日起计算。在工程结算前,由于工程价款数额不确定,承包人无法向发包人主张相应工程价款,更无法行
    2023-06-12
    30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又称不动产施工优先权、不动产建设优先权,是指不动产的施工人、承揽人或者承包人(统称承包人)就该不动产修建而产生的债权,对该不动产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属于不动产特别优先权系列。 二、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行使优先权应具备的条件是: 1、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应是因建设工程合同所生之债权。 2、涉案的标的物应为发包人所有的建设工程。 3、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适当地履行了义
    • 建筑工程价款和购房者的债权哪个优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欠工程款与欠购房人房款,两者的债权,在法律上并无孰先孰后、孰轻孰重的排序。倒是债务人欠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款、欠国家的税款,放在最优先偿还地位。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多久,建设工程承包人如何行使优先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该规定提出了承包人保护优先权的申请期限的问题,应当引起承包人的高度重视。主张优先受偿如果超出六个月的期限,法院将不予保护。不仅如此,上述规定也提醒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充分注意合同中关于工程结算和付款期限的约定。也就是说,由于六个期限的存在,
    •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是怎样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1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在行使时,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才可以行使优先权,具体行使方式如下: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针对工程款协议折价。 二、申请法院依法拍卖建筑工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并提供证明法定优先权存在和具备行使条件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执行。
    • 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期限是多少,法律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6
      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期限是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实现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具有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承包人需要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同时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